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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3-08-03 19:40:09 转让协议 我要投稿

林权转让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权转让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林权转让合同

林权转让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____________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1、转让项目

  甲方将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事项

  2.1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____________总代理”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以后也不可以任何理由收回代理权,甲方不能私自以自己名义与总公司联系订货以及所有有损乙方经济利益的一切活动。

  2.2转让后,甲方将其代理所有权,客户名单及相关资料等交付给乙方。甲方承诺在经营期间所获得以其相关的任何咨询(包括财务状况,客户及业务资源等等)严格的保密,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

  2.3乙方受让后,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代理义务。

  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即是____________总代理商。关于价格和市场运作等策略,乙方和厂方相商。共同保护本产品在其江南区的合法,公平,良性运作。

  2.5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3、其它

  3.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私自变更合同所有内容,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_______受让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林权转让的权利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款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林权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转让林权林权的四至界限为:东: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林权的期限

  上述受转让的林权的林地使用的期限为23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转让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内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除现已经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权转让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并不限于:现金、转款、承兑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提供有效的转让文书。

  2、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或办理)登记手续。

  3、甲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权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禁止在造林山场内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权和经营权。

  2、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可以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现有其增设的林业辅助设施享有充分使用权,乙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林业辅助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用工对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转让金支付给甲方。

  2、以营林为主,不得任意改变林地用途。

  第七条债权债条处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权涉及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抵押、担保,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本合同期内,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并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将林权交给乙方,除应尽快交付乙方外,按转让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时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除应继续支付外,按未交款项万分之五/日支付乙方违约金。

  3、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超过违约金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妥善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3

  转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____。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____________。

  1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___(盖章)____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盖章)____签字:_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林权转让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______________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______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__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5

  转让方(甲方):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_______

  地号:土地证书号:_______

  宗地总面积:___________m2转让面积:___________m2

  使用权类型:_______终止日期:_______

  批准用途:_______实际用途:_______

  批准建设期限:_______实际投资比例:_______

  国有出让土地转让时土地开发建设必须达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条件,转让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终止期限不变,仍为甲方原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终止期限。若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收购权。

  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及转让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____元(币种:人民币);转让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条____转让的地块,乙方须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确需改变用途的,须按有关规定办妥用途变更手续后方可转让。

  第六条____甲方须在__年_月_日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持有关手续到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签署本合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不能到场签署需委托他人签订的,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委托书。

  第八条____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____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须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并经审核登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____址:地____址:

  电____话:电____话: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月_日

  审核单位(签章):

  经办人____(签名)____:

林权转让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_)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年9月1日

林权转让合同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_年_月_日,由甲方与三个合作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元,甲方占其公司股份,甲方愿将其股份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占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人民币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分次付清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存档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8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流转期限:月日止)

  4、流转林地座落:

  5、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东:南___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___。

  四、林地使用转移

  1、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___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元(大写:)。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关方、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权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监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注:自然人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林权转让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为土地转让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为土地受让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开发利用荒废闲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员群众充分讨论同意后,经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和有偿原则基础上,一致协商将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经营权超长期转让出租,特订立本合同。

  一、该两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积为共计:_________亩(大写:_________亩)。

  二、该土地租期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三、土地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亩_________年按元/年计算总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采取现金支付,合同签字_________日即时结算。甲方收到款项后出收据并加盖村民组公章和村民组长签字盖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1、双方协商一致向______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报村民委员会一份,并报赵家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员签名名单(甲、乙方及村民委员会应持有该名单)。

  甲方:_________盖章,社长签字: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10

  ___县(市、区)___镇(乡)___村委会

  合同编号:___村___组林地流字[___]第___号

  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广___东___省___林___业___局___监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林地流转(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为,维护林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___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___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___(承包再流转形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租赁、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形式出资或条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的方式,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流转期限共___年,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

  第二条林地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一)林地流转价款采取以下第___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___为___元,面积___亩,共计为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___元,共计___元,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___期,每期___年,每

  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___%。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___元,共___元。以后每___年于当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

  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___天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地

  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

  2、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流转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5、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流转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四)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___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___。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___。

  第五条___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或流转价款的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___。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原发包方和镇(乡)政府以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身份证号码: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流转林地四至范围附图(万分之一地形图);

  3: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4:属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对本村、组外承包的应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和镇(乡)政府批准意见书;

  5:属承包再流转的,转出方应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和发包方书面同意(或方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终止原有的承包关系。

  甲方(如属集体发包的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林权转让合同11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

  原林地承包合同编号: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积: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30年,从_年_月_日起至20_年_月_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随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已于签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通知与送达

  双方约定以下通讯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对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签证单位)备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权转让合同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_该林地性质为:_________,该林地、林权面积为:_________亩,林种为:_________,苗木约_________株,林权证号为:_________;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_________立方米。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

  东起: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南起: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期限:该林地林权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以(现金/转账)式支付给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立即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林地、权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及其家属、亲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转让费的三倍价格赔偿守约方。

  2、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3、本合同约定为林地、林权经营权彻底、永久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林地、林权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承包关系,有关林地、林权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4、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属于国家允许转让的林地、林权,该林地、林权上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上述林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1)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

  (2)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

  (4)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

  (5)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

  (6)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7、若乙方需要办理所有权确权手续时,甲方须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9、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10、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11、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12、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3、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修路费用由乙方负责。详细情况为:_________;

  14、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除现有可砍伐林木(经济林木蓝桉树及部分松树木材)由甲方所有外,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如遇到集体或国家政策对林地进行调整,林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上述进行干涉。因林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种植、使用等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林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等,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6、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林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该林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林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乙方向甲方交付转让金后______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转让金,且在日内支付完毕。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3、双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当事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13

  转让方(甲方):____,住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电____话:____;

  受让方:____,住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电____话:____。

  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的国有土地,证编号为:____,宗地面积大写____平方米(小写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详见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经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

  上述土地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建筑物:____,____;____附着物:____,____。

  三、乙方愿意以总价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元)。

  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转让地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开户银行:____帐户号:____,帐户名称:____。

  五、甲乙双方对上述土地己勘察核实,对现状无异议。

  六、____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现行规定向市税务部门交纳土地交易有关税费。

  七、按该土地使用证确定的用途使用,转让后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八、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乙方如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报请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后与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地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转让地块原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办理转让过程中因增值所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及其他费用由双方方另行协商。

  十、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____年,土地使用剩余年期为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到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十二、乙方在本地块范围内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三、土地使用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须于期满前180天向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与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付土地价款,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十四、甲方保证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和附着物归其所有,且不存在租赁和抵押的情况。

  十五、甲方隐瞒该宗地存在争议、共有、出租、抵押、被查或不符合转让条件等情况,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无条件给予补偿。

  十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自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台山市土地交易中心监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主管的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____方:____乙____方:

  法定代表:____法定代表:____监证单位: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14

  转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林权转让的权利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款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有关规定,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山场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转让山场隶属(集体组织)_,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东:

  南:

  西:

  北:

  总面积约__亩,林种_林_,树种__树_,苗木约_株。原林权证登记号为:

  第三条林权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条转让金

  林地使用期限内转让金额人民币整

  (¥__)。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转让金。

  第五条转让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将转让款于林权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对本合同山场的苗木进行为期一年(即年度)的护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提供有效的转让文书(如有)。

  2、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或办理)登记手续。

  3、甲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山场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禁止在造林山场内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权和经营权。

  2、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可以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现有其增设的林业辅助设施享有充分使用权,乙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林业辅助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用工对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转让金支付给甲方。

  2、以营林为主,不得任意改变林地用途(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该转让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着物补偿、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国家补偿规定协商解决)。

  3、在使用期内,乙方若进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体为乙方,造林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项目造林,其相关补助按项目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债权债条处理

  甲方山场转让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一方若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_%_(即人民币元)的违约金。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进行赔偿,其中乙方损失计

  算方法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对合同项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预期收益。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执。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见证机构(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林权转让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0____年,甲方从20____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__年12月30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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