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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4-05-02 18:31:2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锦集7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承诺书会更加事半功倍。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诚信考试承诺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锦集7篇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1

  我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中的'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报名录入信息经确认准确无误。

  为严肃考风考纪,成人高考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考试入场采用违禁物品探测仪,实施考试全过程国家教育部、省、市三级联网监控。违规考生将由国家教育考试中心收录到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档案库”,作为全国招生院校录取、用人单位录用的诚信信息依据。

  在参加今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遵守《成人高校报名须知》中的告知事项,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进考场,做到不作弊,不违纪,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2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经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任何时候不作修改,因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考生签名

  20xx年11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3

  我报名参加 20xx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的有关内容,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报名时所提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违反上述规定,后果自负。

  2、保证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持真实、准确、有效的本人长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

  4、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守考场纪律,遵守考场规则。

  5、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4

  我是报考参加20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5

  本班全体同学自愿参加本次诚信考试承诺活动,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

  二、服从监考老师及巡考老师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三、不使用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

  四、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考,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五、珍惜自我和集体的荣誉,信守承诺,自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六、班级同学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照本次诚信考试承诺活动的相关要求接受处理。

  全班同学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6

  我申请参加贵院20____年自主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学校的《考生守则》、《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自愿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本人被录取后不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考生高考。

  考生(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7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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