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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计划

时间:2024-05-24 10:00:1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审计工作计划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审计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1

  20xx年已经离去,20xx年已经到来了,为了财政审计处的工作更好地开展,现将20xx财政审计处工作计划如下:

  1,做好财务内审的扫尾工作。撰写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反馈各县(市)局,并提出整改措施,抓紧落实。

  2,做好迎接省局财务内审前的各项工作。及时总结我局的内审工作,结合整改情况写出自查总结,编制有关报表,迎接省局内审。

  3,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注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4,进一步加强经费的管理监督,继续做好县(市)局凭证日常审核工作,及时纠正发现问题。

  5,认真贯彻落实省局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6,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岗责体系建设。

  7,做好二季度,三季度经费收支的.分析工作。

  8,想办法出注意,提出增收节支措施。

  9,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阶段工作,不断提高处内每位干部的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圆满全年完成任务。

  10,做好年终结账的准备工作,所有经费收入,支出按所属年度入账,调整各项经费的余额。

  11,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局财务审计处

审计工作计划2

本局各科室、固投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县审计局xx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围绕全年审计工作中心,突出加强纪律建设、持续改进作风、完善惩防体系框架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廉洁从审,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思路

  坚持在县纪委、县监察局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 不断深化改革和推进“三转”工作,突出主业主责,积极协助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抓好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

  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并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强化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

  (二)加强纪律建设 ,严明政治规矩。

  局党组要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对全体人员的党纪党性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硬约束”和“高压线”。

  1、严明政治纪律。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政治纪律,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严守组织纪律。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决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切实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严格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组要把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围绕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深入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软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中梗阴”行为,用纪律的手段促进审计机关抓好贯彻落实。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大对审计执法行为的问责力度,推动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办事、依规履职。

  (三)持续改进作风,狠抓措施落实。

  始终把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并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

  1、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XX县委八项规定,坚决遵守“十项严禁”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抓好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接待范围、标准,杜绝公款消费、年货节礼行为,规范各种活动,强化公务用车的管理。

  2、围绕民生开展审计工作,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专项治理、专项监督等举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坚持不懈抓细抓实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和“细节决定成败”的思想,注重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每一个小事、小节和细节抓起,真正培养每一位审计人员形成过硬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同时教育每一位同志只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守住小节、做好小事、注重细节的重要性,时刻坚持从严从细要求自己,坚持从小事做起才会形成真正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过硬作风,树立和维护审计机关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

  (四)加大反腐力度,完善惩防体系。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严明纪律、铲除腐败,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审计工作中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民生问题,注重拓展审计思路,加大延伸力度,揭示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履行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违纪违规问题,挖掘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提高审计执法的威慑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结合审计业务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专题教育活动,时刻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力度,在创新上求突破,在发展中抓拓展,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突出反腐重点,打造廉政品牌。

  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步部署、同步布置、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总结,围绕审计工作重点,按照全局“一盘棋”的组织方式,统筹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审计领导组,纪检组长为监督员,将审计署的“八不准”规定等廉政纪律要求贯穿于审计过程始终,形成审前教育、审中跟踪、审后督查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打造独具如东审计特色的廉政品牌,确保如东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权力制约,落实“两个”责任。

  1、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及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大型物资采购等监督机制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审计监督工作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权力的规范运行。

  2、落实廉政责任,促进源头防腐。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机关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四个亲自”,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检组要强化作为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工作人员(含特约审计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确定审计组长为审计现场第一责任人,明确各自的廉政责任,促使审计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用好手中的审计权力。

  3、突出风险防控,加大跟踪力度。重点关注廉政建设风险点,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的廉政建设,加大对该领域全体(含特约)审计人员的跟踪监督力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召开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专题会议,在部署、安排年度、季度、月度审计工作的同时,重点就如何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专题讨论和工作布置,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出席会议,并分别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完善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全体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员(含特约审计人员)均严格按规定参加局组织的各项廉政教育活动,定期接受廉政洗礼;对全国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组织对案件特点、形成原因进行剖析,针对相应环节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适时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对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和必要的抽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实施预警处置、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的廉政建设,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二)突出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审计干部的廉政主题教育,强化审计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审计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以抓常抓细抓长的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1、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利用冬训、中心组学习、党小组活动以及在线教育等系列学习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地学习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及县委“八项规定”、中纪委五次全会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体审计干部的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从小事、小节抓起,做到处处严于律己、树好形象,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从政的表率。

  2、规范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审计法》、《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加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审计组廉政责任的若干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审计厅“三提升一强化”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

  3、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好“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12·9” 国际反腐败日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教育讲座、上廉政党课等,开展以正面典型为“镜”的示范教育和以反面典型为“戒”的警示教育,通过正反典型反复对照,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认真遵守党纪国法,以案明纪,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在具体工作中,严以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度建设。

  围绕落实县委关于xx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按县纪委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构建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厘清权力清单,健全议事规则,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审计署“八不准”审计纪律规定,结合审计实际,研究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审查审核制度,将从严管理贯穿于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推动科学选人用人管人。通过作风建设制度框架的进一步完善,增强全局人员对制度的敬畏感,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氛围。

  2、健全惩戒机制。驻局纪检组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组织专人进行快速核查、及时处理,尤其对顶风违纪、踩“红线”、闯“地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震慑作用,杜绝“破窗效应”。

  3、健全长效机制。要着眼于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和每位审计人员的具体行为,进一步完善审前谈话、全程跟踪、审后回访等自身监督制度,确保审计人员依法审计、透明审计、公正审计;同时引入行风监督员等外部监督机制,不断深化审计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第一季度)。一是着重抓好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迎接县纪委组织的督查(1、2月份)。二是根据县纪委全委会精神,部署全年工作计划,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分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承诺书及特约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承诺书(2-3月份)。

  (二)重点落实阶段(第二、三季度)。一是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广大审计干部的群众观点、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立审计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3-9月份);二是积极开展“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等主题教育活动,由局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举办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查找存在问题、撰写心得体会等(5-9月份);三是结合纪念建党活动,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互动式情景党课,进行廉政谈话(6-7月份);四是结合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组织对局机关现有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规定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形成一套能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汇编,使之成为制约审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锐利武器(4-9月份)。

  (三)检查评比阶段(第四季度)。按照年初所制定的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对照,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总结,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边整改边提高,同时做好常规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的有机结合,并把检查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两个责任”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审计工作计划3

  银行业务外包是一种商业战略,就是银行把自身内部业务的一部分承包给外部专门机构。外包的理论基础是企业再造理论。企业再造根本思想就是彻底摈弃大工业时代的模式,重新塑造与当今时代信息化、全球化相适应的企业模式。它是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企业组织如何去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包括把内部审计业务等一些银行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已成为一种趋势。

  就银行方面而言,实行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策略的主要好处不仅能节约内部审计成本,而且还可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以优补绌。我国各家银行内部审计资源普遍不足,这种不足不仅表现在数量上,更表现在质量上。一是缺少普遍适用的专业实务标准和审计条例。二是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特别是在收集信息、检查、评价和交流方面能力不够,审计的手段、方法落后,不能适应银行业务活动日益增加的技术复杂程度和内部审计部门需要承担的繁重任务。三是银行审计理论滞后。国内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是一个相当规模的群体,但尚无一成熟的理论和专业标准。从银行方面讲,内部审计业务外包能使银行利用自身所没有的专业技能,有机会利用外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理论,比如获得特别审计项目的专门技能和知识,而银行内部是不具备这种知识的。通过业务外包可扬长避短,以优补绌。对于某些规模和风险程度都不大的小银行来说,可以考虑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给外部专家,并由高级管理层负责监督实施审计师的建议,确定负责实施建议的人员。

  2、降低内部审计成本。国内银行的内部审计机构从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或区域内部审计中心,估计银行系统的内部审计人员超过3万人。这样庞大的机构和众多的人员,银行系统每年为此需耗费数十亿元成本。内部审计业务外包可以部分削减这方面昂贵的招聘、培训和福利支出,从而可大大降低银行相应的成本。

  3、提高内部审计效率。作为银行内部审计业务外包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领域的专家。他们所掌握的审计手段、技术、方法和专业水准具有明显的优势,由专家来做能更好地完成审计目标。

  4、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内部审计的质量主要体现在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而独立性是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物质基础。我国银行的内部审计体制虽经近年改革,但仍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而外包商不涉及银行的经营活动或选择或实施内部控制措施,也可以避免和被审计银行机构发生任何利益冲突。所以,实行内部审计业务外包,可从根本上解决独立性问题,外包商可以向银行管理层和银行监管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信息。

  从社会方面看,银行内部审计外包可利用比较优势,使社会审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从外包商----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CPA)方面来说,银行内部审计不仅是一个专业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很大的产业,因为它是一个很大的市场。随着中国银行业走向世界,这个市场会越来越大。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社会化是世界性的趋势,因为这样可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质量。中国的银行内部审计市场,对CPA来说充满机遇,也充满挑战。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有20多万个,金融从业人员300万人,有待审计的银行资产达几十万亿元。这就是说,现在不是有没有金融审计市场的问题,而是中国的CPA有没有能量去占领这个市场的问题。对CPA来说,目前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中原逐鹿,不知鹿死谁手。竞争的对手不仅是国内同业之间,更多的还会来自国际上的知名会计公司。我国CPA业应作战略性的调整,将现有的审计资源向金融审计倾斜,作好充分的准备,以迅速占领这个市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金融是现代经济系统的核心,谁掌握了中国未来金融审计的市场,谁就掌握了中国审计市场的未来。它的意义不仅在于银行审计本身的巨大市场,而且可带动整个审计市场;它不但是审计市场新的增长点,而且对传统审计业务可起到优化和催化作用。金融审计业务可提高我国CPA的整体素质,提高事务所的竞争能力,而银行内部审计业务是金融审计业务的一个重要部分。

审计工作计划4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审计工作计划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质量,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根据《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关于依法实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第三条规定的特殊行业企业以外的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其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按照所在地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三条以下特殊行业的国有企业暂不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一)继续保留或者封存军工科研生产能力的军工企业(不包括其投资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品企业);

  (二)监狱劳教企业、边境农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垦区所属农业企业。

  第四条企业承担国家物资、粮食、棉花及副食品等储备业务的,其特准储备物资和特准储备资金以及享有特殊政策的相关业务执行情况,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结果为准。

  第五条企业应当主动配合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按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提供审计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规定,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按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七条企业委托审计,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的决定进行委托。

  企业集团所属全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

  尚未实行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以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企业为单位,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八条企业应当在9月底之前委托或者变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并与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定业务约定书,明确委托审计的范围、内容、双方的权利与责任、收费金额与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并为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

  企业必须根据拥有的资产规模、子公司数量及其地区分布和业务特点,选择具有相应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执业经验、审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何单位不得排挤、限制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除企业集团公司外,不直接支付审计费用的任何部门、机构,不得要求或者授意企业委托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给企业委托审计设置障碍。

  第十条接受企业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审计业务必须由本所的注册会计师完成,不得分拆后转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第十一条企业集团公司统一委托审计,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采取招标等透明、合理的方式选择一家或者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并事先以一定方式发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第十二条企业集团公司选择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联合审计的,应当确定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协助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制定集团审计方案,组织子公司或者所属企业配合实施。

  第十三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支付审计费用。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标准,按照被审计企业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对于上年委托审计的、符合本规定第九条规定且没有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不应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说明理由,并予披露。

  为同一企业连续执业5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企业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更换。

  第十五条企业在审计年度内实施企业改革,需要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或者财务咨询等,不得将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委托给执行资产评估或者财务咨询业务的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相同出资人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审计业务约定书签定后,企业应当在每年月日以前向主管财政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其中: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向财政部企业管理机构备案;地方管理企业向地方同级财政部门企业管理机构备案;尚未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由政府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企业向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说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选择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约定的审计范围、审计委托方式、审计付费标准等情况,并填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详见附件)。

  第三章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重点

  第十七条企业集团在委托审计时,对纳入年度会计报表合并(或汇总)范围的'子公司必须全部委托审计。

  对子公司所属企业,或者个别行业性企业集团所属五级及其以下分支机构,由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有关重要性的规定进行审计。

  第十八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包括个别会计报表审计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个别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对于尚未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其审核后汇总的年度会计报表可以不再委托审计。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对注册会计师为审计会计报表所需的年度内全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方法、重大购销合同、重大投资及融资合同、资产重组与企业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或者审批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应当及时提供,不得隐瞒或者随意编造。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施审计,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及其主要债务人,坏账处理及坏账准备提取办法;

  (二)存货计价方法和存货跌价准备提取办法,存放时间超过3年的存货;

  (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及无形资产的主要内容、摊销办法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办法;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项目、持股比例、核算方法和减值准备提取方法以及投资损益的确认;

  (五)固定资产主要类型、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减值准备提取办法;

  (六)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及其投资情况,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办法;

  (七)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主要内容、账龄3年以上数额及主要债权人;

  (八)应交税金的税种、税率及其本年发生额、年末余额,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

  (九)出口退税申报及其结果,享有税收返还、减免政策以及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十)从事证券、期货、外汇交易业务占用资金、当年损益的确认和浮动盈亏情况;

  (十一)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由、金额以及本年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十二)提供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

  (十三)企业资产或者债务重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事项的决策、实施情况,及其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

  (十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制度建立、实施情况和职工内部退养状况,及其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

  (十五)主管财政机关或者委托人要求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实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前一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应当向审计本年度会计报表的注册会计师阐述年初数的调整事项,或者本年度采纳审计意见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前期审计差异的调整情况,应当予以关注,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恰当反映。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财务、税务、会计等处理失当或者差错,应当及时提请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

  注册会计帅在审计中,对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特别是本规定第十九条列明的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存在异议,或者企业已编制的会计报表未按审计意见调整,或者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认为的其他重要事项,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反映。

  第二十三条企业不提供所需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或者不予配合,导致年度会计报表不能如期正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在审计报告中作出必要的说明。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审计年度内实施合并、分立、改组、改制、高层管理人员收购及其报酬分配制度、职工住房、医疗、养老等制度改革,应当提供企业改革批准文件和经批准的具体实施方案。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企业改革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资产与财务、税务、会计处理等规定及其对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对企业披露企业改革事项不充分或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反映。

  第二十五条企业在配合注册会计师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应当提供与经营决策、业务流程、资金收付、成本控制、损失核销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注册会计师对于注意到的影响企业资产安全或者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与委托人进行有效沟通,并按照有关要求出具管理建议书。

  第二十六条企业集团公司在配合注册会计师实施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时,应当提供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有关的详细资料,包括合并工作底稿、关联交易核对资料、集团内部统一会计政策调整资料、合并抵销事项以及前一年度合并抵销资料。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企业集团的合并范围、合并抵销事项及其抵销方法,审验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合规性。

  第二十七条现场审计工作结束后,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出具审计报告。企业不得授意、强制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意见以及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

  第二十八条接受集团公司委托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协调参与审计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实施总体审计方案,负责全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同时出具总的审计报告,并承担审计责任。

  接受集团公司委托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密切配合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并实施总体审计方案,就承担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五章审计报告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提供审计情况说明。审计情况说明包括以下内容:(一)接受委托审计的企业范围;(二)前期审计差异调整情况;(三)本年度审计未调整事项;(四)本年度审计不确认事项;(五)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说明或者恰当反映的其他事项。

  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情况说明中,还应当列明参与企业集团联合审计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

  第三十条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总的审计报告,应当汇总反映各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审计情况。

  子公司会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总的审计报告时,应当考虑对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构成的影响程度,并决定总的审计报告应当采取的类型。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连同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按规定报送主管财政机关、企业投资者以及其他有关部门。

  企业集团公司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报送时间为次年4月20日之前。纳入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或者所属企业,其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报送时间,由集团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自行决定。

  第三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管财政机关经过审核,应当责成企业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的规定,改进财务管理或者调整账务。

  第三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企业应当陈述有关年度会计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主管财政机关可视企业的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或者对企业进行会计整顿,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财政监督

  第三十四条主管财政机关对企业备案的资料和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监管。

  第三十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必须更改委托审计:

  (一)委托审计的主体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

  (二)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导致审计计划不能完全实施的;

  (三)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将承揽的审计业务分拆转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没有充分理由,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将审计业务委托给执行资产评估、财务咨询业务的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相同出资人的会计师事务所的;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内容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七)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履行业务约定书,导致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披露事项严重缺失,或者存在重大信息偏差的。

  第三十六条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对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事项披露不全的,或者审计报告组成内容不符合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主管财政机关应当退回企业,同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要求补充审计。

  第三十七条企业不委托审计,或者在审计过程中不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或者不给予有效配合,导致注册会计师不能有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影响审计报告的出具及其使用的,主管财政机关应当责令企业重新实施审计,并可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主管财政机关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企业应当自主管财政机关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执行完毕。

  企业执行主管财政机关的处理决定,需要增加审计费用的,由企业承担。

  第三十九条企业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主管财政机关可以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不委托或者拒绝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提供虚假的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和文件;

  (三)在审计中不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配合注册会计师审计,妨碍注册会计师执业;

  (四)授意、强制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容不实或者虚假的审计报告。

  第四十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规定,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财政机关一经查实,可予以通报谴责:

  (一)低价承揽业务导致不能完全实施审计程序的;

  (二)将审计业务分拆转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三)超出审计能力承揽业务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审计计划的;

  (四)提供的审计报告不符合本规定规定的。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执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各级财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按规定向全社会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第四十二条各级财政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监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或者泄露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审计工作计划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在深化学校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服务学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抓好教育内审基础工作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与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为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行为。内部审计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只有不断丰富和完善单位的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加强管理,才能为内审工作提供制度依据,才能丰富审计评价依据。今年,我局从审计规范、审计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着手,要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基本做到审计工作延伸到哪里,制度就约束、规范到哪里。

  l.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校长、会计等认真学习《审计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省、市颁布的内部审计规定,提高各校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对加强内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教育内审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教育审计职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分管这项工作,把教育审计列入重要工作,认真落到实处。

  2.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内审网络。根据教育经费管理体制调整后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专兼职审计人员,保证教育内审工作的正常运转。组织专兼职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上岗证考试及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二)认真做好几项常规工作

  1.认真做好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检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国家投入的教育经费流失或用于其他不该开支的项目,保证有限的教育经费真正用在发展教育事业上。

  (1)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各单位是否建立收费管理责任制,所有收费是否全部纳入单位财务帐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乱收费行为,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代办费是否及时与学生结算等。

  (2)加强对支出的审计。重点审计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各种补贴、劳务费的发放,会务费、活动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有无乱支行为,设备费和修缮费是否按规定列支。

  (3)检查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小金库”、公款私存和帐外帐,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有无违纪违规、弄虚作假和损失浪费等行为。

  2.对学校小型维修项目的管理。继续按《关于印发“区公共小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公共小型项目的实施坚持科学决策、严密程序、标准管理、阳光监督的原则。各校的小型维修工程项目坚持先审计后结算。具体程序要严格按教育系统审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止高估冒算,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对各校食堂监督管理。今年重点检查各校食堂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要求,大宗食品是否集中采购。继续对6所外来民工学校,监督其建立食堂账户。对已建立食堂账户的学校,监督其对账户中的伙食收入、伙食支出、成本的核算是否合理,是否账实相符,促使食堂的财务更加规范化。

  4.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们要在全区教育系统实施以离任审计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离任的校长及主要负责人,都必需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后才能离岗或轮岗。做到业绩评价实在,经济责任分清,建议意见中肯,对国家和单位负责,对当事人负责。

  5.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强撤并学校国有资产的审计,防止教育资源的流失,校产置换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基础教育。检查拆并学校双方的校产是否按经常途径处理,该移交的要账目清楚,并入学校要及时清点入账,拆除学校财产该报废的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学校财产有无长期外借,财产管理是否规范、帐物是否相符等。特别是拆除的学校,资产要保持完整性。

  6.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对人民来信反映的有关经济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区纪监、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重点工作日程安排

  3月份、9月份对全区中小学进行20xx年春、秋学期教育收费检查。

  3月份、5月份参加省、市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20xx年度组织的有关内审业务培训。 3——9月份对全区部分学校进行常规财务收支审计。对部分学校进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2月份对已完工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及常规审计资金进行审计汇总,对全年内审工作进行总结,并参加市会议汇报。研究制定20xx年教育内审工作思路。

审计工作计划7

  第一步:了解公司(包括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组织审计人员有计划对公司及关联企业了解基本情况。了解的内容主要有:

  1 、企业发展史、关联企业产业性质、主营业务、投资规模、相关税种等。

  2 、公司及关联企业相互之间股权控制情况,股权结构。

  3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科学有效。

  4 、会计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符合企业核算要求;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有因会计处理错误导致管理失职现象;测量税务风险;存货管理是否安全、进出货品的流程是否科学无漏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料用品的管理是否规范;债权债务等往来科目的使用是否谨慎并及时处理;成本及费用核算是否合理等。

  5 、经营目标的制定是否切合实际;核定依据是什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便于考核总现;实际执行情况。

  6 、费用预算的`报审依据是否合理,执行情况。

  7 、大项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预算的审核情况;工程实施过程的了解;合同的签订是否严谨;审批权限了解;工程决算是否严格把关等。

  8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核算是否清晰;了解核算办法是否合理;

  第二步:计划从以下4方面体现和实施审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1 、在了解公司经营、财务核算、内部控制管理、目标考核情况后,将采取以下措施:

  对已审计各关联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区分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

审计工作计划8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院实际,从今年开始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现制定我院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

  年的内部审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以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结合我院年工作要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xx工作的主要任务,把促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进服务,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针对合理科学利用教育资源,防止铺张浪费等内容开展审计。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做出客观评价,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助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二、审计的内容

  1、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教学系的教师津贴发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班费、实习费等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2、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电工作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3、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附属中学的学费、教材费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审;

  4、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教育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5、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后勤集团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6、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学院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通过开展财务周期审计,使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评价部门财经管理状况,加强事前防范,促进部门管理自律。

  三、审计的方法及范围

  审计的方法是:首先各单位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其次内审人员采取审查资料、个别谈、审计调查等方法进行。

  审计的范围是:教学系及相关单位x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其中教学系学生奖学金等项抽查一个年级。

  四、时间安排

  1、上半年对教学系进行内审;

  2、下半年对电工作部、附属中学、教育部、后勤集团(育苑公司)等部门进行审计。

  五、有关资料的提供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评定办法、评定程序、评定结果;班费、实习费的使用情况等资料。

  2、院、系两级教师津贴发放及津贴分配与二次分配办法。

  3、电工作部、附属中学、教育部各类生源的收费依据;后勤集团(育苑公司)各类收费的依据。

  4、学院有关接待、招待的文件、审批表、月汇总表等。

  六、其它相关工作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由院监察审计室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年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组,工作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工作,院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内部审计,使我院的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审计工作计划9

  为进一步促进宏观经济政策落实,保护国家经济安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造价、民生资金拨付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省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财政审计

  (一)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二)部分镇政府年度的财政决算情况审计

  (三)配合省审计厅进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四)配合省审计厅进行政府外债总体情况审计(省定);

  (五)配合省审计厅进行政府债券审计调查(省定)。

  二、农业与资源环保资金审计

  (一)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审计(市定);

  (二)县国土资源局财务收支及国土资金审计;

  (三)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省定);

  (四)县水利局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审计;

  (五)县环保局财务收支及环保专项资金审计;

  (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七)县林业局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审计;

  (八)县畜牧局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审计;

  (九)县农业局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审计。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资运用审计

  (一)县建设局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二)县城市建设综合执法局财务收支审计;

  (三)县规划局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四)国外援助贷款项目公证审计(省定)。

  四、行政事业审计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省定);

  (二)优抚、救灾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及县民政局财务收支审计(省定);

  (三)县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财务收支审计;

  (四)县卫生局及有关医院财务收支审计;

  (五)县文体局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六)县计生局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七)县科技局财务收支审计。

  五、经贸企业审计

  (一)县经济局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二)县商务局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三)县粮食局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四)县供销社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五)县交通局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审计。

  六、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在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监督权中的决策情况、法规执行情况、重点资金和资产使用情况。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审计;

  (二)二水厂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审计;

  (三)环城公路建设项目审计;

  (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审计;

  (五)县人民医院新医技大楼项目审计;

  (六)县交通局征稽大楼项目审计;

  (七)县职教中心教学大楼项目审计。

审计工作计划10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宣传,不断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决策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近几年信息工作的经验,现制定我局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计划。

  一、信息宣传工作要求

  (一)健全信息网。根据人事变动,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局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局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各科室负责信息的撰写、报送,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二)严格报送流程。信息撰写人起草信息后,科室负责人把关后报业务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审核后呈信息分管局长阅,再转办公室编发登记。若是重大问题类信息须经局长审核。审前公告参照信息流程。

  (三)拓宽信息源pt">各科室要把信息工作纳入审计业务重要一环,克服重审计、轻总结,重报告、轻信息的.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地从多渠道、多角度抓好信息工作,拓宽途径,挖掘成果,提炼信息,鼓励多写问题类和建言类信息。

  (四)提高信息量。要鼓励多写信息,提高信息数量,将信息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定期对信息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任务落实;要激励写好信息,提高信息质量,及时总结、分析、提炼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有价值的审计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及时更新审计网站,扩大审计影响。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信息领导小组会议,重点分析、通报当前信息工作,交流各科室信息工作经验,提出下一阶段撰写方向和重点。

  二、信息宣传稿件报送任务

  (一)每人全年撰写报送信息数不少于4篇。

  (二)每个科室每月上报局办公室信息不得少于2篇。

  (三)每个项目信息不得少于2篇,主审不少于1篇。

  (四)每个科室报送的问题类建言类信息不少于科室总任务量的50%。

  (五)每人参照局审计调研课题计划完成一篇审计理论调研文章。

  (六)20xx年信息工作任务分解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11

  一、经济责任审计

  xx年确定7名经济责任审计对象:镇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及县粮食局、总工会、工商联、地震局、档案局等5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2月底前完成。

  二、预算执行审计

  (一)县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以促进各项积极财政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加强财政管理、 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县财政局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着力揭示预算编制依据 是否充分,项目是否具体,分配是否合理,政策性资金的投放、安排、配套和预算执行是否到位,调整是否合规以及支出效益如何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 学化和精细化水平。4月底前完成。

  (二)税收征管情况和预算执行审计

  以促进地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降低行政开支、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目标,一是加大对税收征管中普遍性问题的揭露力度,促进应 收尽收;揭示税收制度漏洞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分析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促进完善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改革。二是揭示其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其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4月底前完成。

  (三)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促进部门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安排对预算资金量大,关系国计民生的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 县住建局等6个重点部门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项目预算及立项资料为依据,从立 项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审查预算资金的实际执行结果,追踪使用效益,查处和揭露虚报项目、滞拨截留、挤占挪用、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进一步规 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水平。4月底前完成。

  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对11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对建设资金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监督,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和有效使用。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 运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为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令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须经过审计机关审计”的规定,对园一期一标段工程、建设中路改造工程、广场工程、城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公园漂浮音乐喷泉工程、和谐路改造工程、程庄镇大马庄完全小学工程、宋道口镇初级中学工程等8个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12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按照《县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要求,对新建县医院工程、公园工程、大街工程等3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四、专项资金审计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全面摸清我县专项资金收支余规模和结构,揭示专项资金在筹集、管理、分配、使用,政策执行,机制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可持续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完善制度体系,促进实行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

  (一)对全县xx年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规范水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通 过审计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县基本建设资金的总量和投资管理体制;评价水利资金绩效;揭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 题的原因,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8月底前完成。

  (二)对7、21洪水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进行审计

  按照省人民政府《“7.21”洪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7.21”洪涝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拨付情况跟踪审计,全面掌握救灾资金物 资的总体规模、来源渠道、以及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揭示查处挤占、挪用、滞留救灾资金物资问题,促使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到位,规范使用。12月底前完成。

  五、企业审计

  对县城投公司、县昌升盐场xx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关注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揭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审计工作计划12

  20xx年,市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注重维护民生,更加注重揭露问题,更加注重审计整改,更加注重加强服务,为促进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围绕促进**率先科学发展,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审计。把蓝色引领、全域统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及城镇化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揭露和查处违背政策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政令畅通;深入分析决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不适应甚至阻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落到实处。

  二是围绕促进惠民强民富民政策落实,加强民生审计。围绕“三农”、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重点对支农专项、职业教育等民生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跟踪审计,摸清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布局和结构,关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运行等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促进相关政策有效落实、群众利益得到更好保障。

  三是围绕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拟对地铁、世园会建设等40多个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对其中17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中,密切关注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及效果,揭示和反映征地拆迁、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早予以解决,促进项目规范运作和顺利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大工程决(结)算审计力度,促进节约政府投资,提升投资使用效益。

  四是围绕促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市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以及部分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的完整性和执行的规范性,检查预算编制、税费征管、预算执行、决算编制、财政账户设置、政府采购等情况,促进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大延伸审计力度,在对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重点审计的基础上,向二、三级预算单位延伸,向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单位延伸,全面掌握财政财务管理状况,促进提高预算执行整体效果。

  五是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围绕权力行使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将对部分区市、市属企业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执行经济法律法规、重大经济决策、内部管理以及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关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情况,深入揭示决策不科学、管理不规范、行政绩效低下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六是围绕促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强绩效审计。把“绩效”理念渗透到所有审计项目中、贯穿到审计工作全过程,不仅关注资金和项目绩效,还将拓展到决策、政策(制度)、运营、管理、风险等宏观层面,揭露和查处违背产业政策、铺张浪费、财政资金损失、国有资产流失、资源破坏及效益低下等问题,促进决策更加科学,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七是围绕促进美丽青岛建设,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加大对资源环境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重点内容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生态建设、资源管理利用、节能减排以及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环境治理情况,检查资源环保政策贯彻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揭示和反映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促进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八是围绕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加强审计服务。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把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作为审计的重要任务,对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深查透,坚决予以揭露。加大审计整改和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跟踪核查、政府督查、责任追究等机制,促使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审、帮、促”力度,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加大宏观服务力度,注重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促进体制机制制度不断完善,推进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九是围绕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领会精神实质,指导审计实践。加强审计干部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培养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加强审计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改进文风、会风,倡导勤俭节约,坚持文明审计,深入治理庸、懒、散、慢、拖、瞒,提振审计干部的精气神,推进审计事业的新发展。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好“八不准”审计纪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去年“网络在线问政”和“三民”活动中收到的市民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财政审计、民生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审计公开、审计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对上述意见和建议,我们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全部予以采纳和落实。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继续组织好“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和“三民”活动,广开渠道,听取市民意见。欢迎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监督审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审计工作更好发展。

审计工作计划13

  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支出审计为主,关注预算分配的公平和效率,延伸检查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同时,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促进地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维护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计划对财政局、地税局进行审计,同时对区水务局、农牧局等预算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二、加强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按照《_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公路、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拆迁等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审计监督。揭露项目报批中的舞弊行为、项目发包招标不规范、多计工程造价、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三、强化民生资金审计。加大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保及三农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重点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救济救灾资金、就业解困资金、新农合资金等涉及民生的资金(基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拟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劳动就业局、残联等单位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

  四、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积极开展党工委书记、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事求是进行责任评价,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为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和管理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五、加大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力度。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力度,提高审计执行力,加强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和检查,保障审计效果、维护审计。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真抓实干的`审计干部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以执著的奋斗精神,教育干部用心想事、激情干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集中到抓工作落实上。进一步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倡导严谨、文明、务实、清廉、进取的工作作风,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为全面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审计工作计划14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审计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贯彻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加强“人、法、技”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有了显著的提高,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截至目前完成17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金额58894万元(其中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869万元),收缴审计罚没款769万元,调整账目348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7条,提交各类审计信息14篇。为维护我县经济工作秩序,为近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

  (一)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果

  1、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不断深化

  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历年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大财政审计理念,对我县财政预算的批准和在执行中调整变动情况的合法性及预算收支的组织完成情况作了全面审计,并延伸了10个预算单位、8个二级预算单位和5个三级预算单位,重点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工作中,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合法、高效为目的,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关注,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存在预算收入不够真实、滞留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违反“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理并提出建设性建议。针对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深化“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审计建议。建议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科学测算预算盘子,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积极推进细化部门预算,及时下拨各项专项资金,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切实提高我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资金高效运行。针对政府债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增强政府债务的风险意识,合理确定政府负债规模的审计建议。对进一步规范预算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和领导层决策提供了依据。4月29日向县人大常委会做审计工作报告时,反响热烈,受到县人大常委的好评。

  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突破

  我局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县劳动局、城建局、近海经济区经济局、统计局、计生局、经信局、供销联社、牛心乡等8个单位9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除抓好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还特别注重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计,并作出客观评价,为县委、县政府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在已审计结的6个项目中,共查出违规资金5846万元(其中违规使用专项资金103万元),收缴罚没款147万元,调整账目3125万元,查补漏缴税费4.1万元。从审计结果看,虽未发现这些同志个人有侵占国家资财的行为,但存在抽逃注册资金、工程结余款未及时上缴、私设账外账、坐支非税收入、虚列收入、漏缴税费等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界定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规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决定。4月15日,我县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传达了《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和全国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并就如何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会议研究决定要加大任中审计力度,今后重点对任职超过5年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

  3、专项资金审计成效显著

  我局按照“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全方位监控。上半年先后对国土、林业、农业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以资金为主线,首先从财政局摸清各专项资金的底数和流向,找出审计重点,然后再制定详实的审计方案,有的放矢,确保审计成效。在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乡镇专项资金未全部用于退耕农户项目,部分乡镇将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县苗圃绿化苗木款,某乡镇将专项资金用于支付防虫费和三北防护林及造林补助,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了合理的审计建议,对促进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退耕还林农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4、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任务

  (1)通过对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收缴专项资金结余款416万元,公允地反映了土地出让金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

  (2)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发现存在虚列收入上缴配套费造成虚增财政收入、虚挂债务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城市配套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3)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县政府债务开展了审计调查。针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用途、融资渠道和债务风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查明债务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政府债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就进一步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合理审计建议。

  (4)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对我县向玉树灾区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进行跟踪审计,截至目前,县教育局、县慈善总会接受捐赠资金415万元,已全部上缴,确保了捐赠资金的使用效果。

  5、加大审计信息化力度

  从2月份开始,审计oa管理系统在我局正式开始实施。实施和推进oa系统办公后,局机关所有文件、材料的起草、签发、流转全部依托oa平台进行,此举不仅加快了行政业务公文的审批、流转速度,同时能够有效避免公文的层层传阅核发,节约办公经费支出,对于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实现机关自身的科学发展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二)狠抓审计机关“人、法、技”建设,创建学习型审计机关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创建学习型审计机关,弘扬“精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培训计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大宏观经济知识、审计业务、法规制度和计算机辅助审计培训力度,将审计质量建设引向深入。

  1、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向全体审计干部发出建设学习型机关倡议书,在全局上下掀起一股学习的热潮。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业余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2、学习内容丰富多彩。一是学政治理论知识。使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学习审计新业务知识。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定期举办审计项目交流汇报会,促使大家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和审计质量,增强开拓创新能力。今年先后3次参加市局举办审计业务培班;三是学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新《审计法实施条例》,4月30日,由法规科王兴龙同志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做好依法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水平。四是开展网上培训。充分利用市审计局oa系统内网资源,组织开展网上培训。

  (三)廉政建设抓实抓牢,树立审计新形象

  廉洁勤政是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生命线,为加强廉政建设,我局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前提下,积极倡导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并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把这新理念变为实际行动,逐步提升审计干部廉洁意识。一是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廉洁自律”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着力倡导文明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做到:审计要依法并严格按法定程序,工作要遵守审计纪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遇事要讲耐心道理,言行举止要文明,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和伤害别人感情的话,审计情况要如实反映,处理问题要实事求是。三是践行“廉洁审计”。审计组每次在进点前,不仅要学习和熟悉相关的审计业务,而且要组织学习有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审前要作出审计工作“八不准”公示,审后由局法规科到被审计单位“八不准”反馈意见,对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全方位的监督。

  (四)内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开展内审工作,构建内审工作体系,提高我县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缓解审计机关的工作压力,减少审计死角,经县政府批准,在我县有二级预算单位和下属企业的13家县直重点行业主管单位,成立内部审计科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内审人员,我局负责指导工作,并定期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目前13家行业主管单位均已成立内审机构。

  二、下半年审计工作打算

  下半年审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审计“二十字”方针,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民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一)开展清理政府债权债务工作。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举全局之力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有关财政预算执行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调查,摸清全县债权、债务家底,锁定县、乡两级财政债权、债务底数。加强全县债权、债务管理,化解财政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要再上新台阶。下半年,要以扩大离任和任中审计为重点,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的宏观调控服务。对我县任职超过五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加大信息化审计力度,组织全局同志参加ao认证考试,争取实现完全利用计算机开展1-2个审计项目。进一步启动oa系统的其它模块功能,所有的公告通知发布、个人信息资料传输等将全部在oa平台上完成。

  (四)绩效审计要迈出新步伐。选择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查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被截留、转移、挪用、挤占等问题,最大限度地节约政府投资,减少损失浪费。

  (五)继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审计机关,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局大兴学业务、懂业务、精业务之风,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审计干部队伍。

  下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繁重,我们要深入贯彻温总理提出的“审计工作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强化监督,为构建和谐、富裕的新做出更大贡献。

审计工作计划15

  根据嘉定区20xx年内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成路街道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对街道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作如下安排。

  一、深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与执行

  结合新预算法相关要求和财政改革新精神,开展对部门和基层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促进部门和基层单位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审计,并延伸审计与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但监督较为薄弱的基层单位,关注“三公经费”、培训费、宣传费支出情况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上级政策执行到位。重点关注镇级财政性资金预算管理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关注村集体“三资”等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计划对街道千百人等11个组织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打牢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促进内控制度健全与完善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延伸到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审计会计核算、报销支出审批、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及现金管理情况等方面,关注重点支出情况,如津补贴发放、公务卡使用情况等。主要了解企业单位、社区干部尽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管理与控制及资产管理情况,审查财务收支合法性情况。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计划对街道下属迎新保洁公司、练祁岛餐厅等9个镇级资产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费用审计工作。

  三、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内管干部管理和监督

  进一步完善内管干部定期轮审计划管理,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建立经济责任轮审制度,按照“努力实现对重点部门、下一级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目标”要求,有效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基层站所和居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居村干部经济行为,促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计划对所有居村三年轮审一遍,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居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主要围绕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这一主线开展审计监督。将领导干部在工程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权力行使作为监督的重点,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结合起来,并把“三公”经费等作为审计重点。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受社区党建办委托,计划对街道下属仓场社区、沧海社区及新成路街道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积极介入投资项目审计,拓展内部审计工作外延

  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计,提高建设资金效益。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承发包、工程质量、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

  五、关注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促进审计工作管理水平

  结合街道工作,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民生、资源环境保护以及重要改革事项等领域,如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公经费”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领导的决策和制度的建立完善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针对新常态下的产业结构调整、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等带来的新课题,以及居村治理、动迁补偿、河道治理等重点事项开展审计调查。

  六、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推进审计成果有效应用

  在完成全年审计工作计划之后,形成一份较全面的综合业务分析报告。各单位要抓好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整改结果要及时书面报告街道审计办公室。通过内审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在党工委会议上集中通报,并由各分管领导督促整改。

  此外,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同时,在年度工作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审计部门有新的工作要求,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将及时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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