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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

时间:2024-04-25 22:02:40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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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安装承包合同集锦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承包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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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承包范围和内容:图纸设计中的户内地暖工程,包括分集水器、地暖铺设部分及混凝土保护层的浇筑,附表一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三、 工程价格:结算价格为/平方米。地暖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以施工图纸测算地暖实际施工面积。

  四、 施工准备

  1、 本合同签订

  2、 本合同签订

  五、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为 天,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竣工验收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现场(经乙方和有关方验收不符合施工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等原因而影响施工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

  六、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和图纸设计要求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由甲方和土建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一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七、 工程款的支付与验收

  以每栋楼为一个接榫单位,材料进入现场甲方七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 %,该楼栋地暖施工完成后七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 %,验收合格后七天内再支付 %,剩余的%作为质量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全部一次性付清。

  八、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提供达到施工条件的平整地面并清空地面物品,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水源、电源,保证室内施工的标高控制线。

  (2)负责协调总包及其他施工单位关系。

  (3)提供地暖图纸等相关文件。

  (4)提供材料存放场地。

  (5)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负责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及工程竣工的验收。

  (6)协调相关单位保护乙方已施工完成的部分。

  (7)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监理单位及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联系方式并书面明确其职权。

  (8)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场的不合格材料予以退场,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当甲方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

  (1)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与甲方和各施工队协调沟通。

  (2)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方审核批准。

  (3)在工程中要使用双方确定的地暖材料,不得擅自变更。

  (4)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施工。

  (5)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作业,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九、竣工验收

  1、根据《JGJ142-20_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图纸设计进行验收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要求进行验收

  2、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乙方负责系统的调试运行正常,交付甲方使用。

  4、竣工验收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有所变更的,应提前向乙方预约服务时间,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5、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管材管件漏水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产品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费用由产品供应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违约,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监理部一份,备案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冷冻冷藏库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冷冻库 间,冷藏库 间

  4、承包范围:冷库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5、主要冷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一。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 个工作日,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 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二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 %即 万 仟 佰 拾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 日内支付。第一笔款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 %即 万 仟 佰 拾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完工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 %即仟佰拾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及设备保修期满后 日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付款

  ③、乙方在请求款项支付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须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手续齐全后,甲方于当月完成支付。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2、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对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认可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额外处理工地的附加费用。

  5、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也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承包商的施工行为负连带责任。

  6、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施工作业资格,具有上岗作业证件;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7、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必须为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不存在任何质量方面的瑕疵。

  8、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后经甲方同意之后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设计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质量与检验

  1、质量

  ①、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制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JJ33-20xx和其它相关规范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根据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2、检查

  乙方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资质,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格证和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日 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5、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 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在工程移交前负责工程的安全和损毁责任,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清理施工垃圾。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方能离场,甲方予以签字确认。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 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否则,每逾期一 天,按工程总造价2%扣罚,逾期三天(含三天):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但乙方仍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验收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 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1% 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5、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对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独立存在,彼此不相互取代,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其差额由乙方负责补足。

  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各项违约、赔偿金额,甲方可以从未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9、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本身不具备本工程施工专业资质或其施工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伪造相关证明资料的,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因本工程或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获知甲方的经营、生产、商业、技术等秘密,乙方必须负责保密且不得作任何使用和外泄露。

  2、合同双方在此承诺: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授权,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3、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且修改或删除 须以书面形式达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均不产生对本合同之修改或变更。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乙方作为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中建筑及环境配套部分水电安装承包人,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商丘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

  2、工程地点: 宋城路 睢阳大道--星林路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

  (1)景观给排水安装商丘市宋城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第二合同段、绿化给水环网、排水施工图纸设计内容。

  给水系统以市政总进水表点起,安装景观给水从水表安装至景观各给水点,与室内给水管以窨井进水表为界;排水系统从景观排水点至市政第一个检查井;

  (2)景观电气照明、动力配电

  范围: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道路照明电气、室外埋地电缆套管施工图纸设计内容

  单体建筑室内配电电气线路、动力、设备配电安装,防雷接地、等电位系统。

  (3)本项所有各种井的砌体及安装所有用工。

  2、承包内容 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景观及室内外水电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文件)中的水电安装全部施工内容。

  第三条 质量技术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图纸、图表、说明书、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甲方: 鄢陵新绿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知关于本合同施工质量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2、乙方安装完毕并经自检确认合格后,应通知甲方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若第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则处罚1000元。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验收要求为止。造成该节点工期逾期的,按上述工期约定责任处罚。

  3、各管线安装应严格设置控制点,确保横平竖直,位置正确,若出现平整度和垂直度达不到优良验收标准,每处处以200元罚款。未按设计图纸或变更施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4、预埋管线和冷热给水管在砼板内必须与其他工种配合的,应配备足够人员跟班配合。如预埋管线在砼内,浇砼现场必须有一个带班的班长负责,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若发生质量问题凿打浇好的混凝土,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每次罚款500元。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资料,景观部分土方开挖、回填由乙方负责,需要大型机械由甲方提供。各种沟槽的开挖和回填、均有乙方负责。管网下要求素土夯实,土方回填时,须进行夯实,雨后表面不能出现沉陷,否则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从20xx年03月16日至20xx年 05 月06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50 天。03月15日人员设备进场,

  2、经甲方确认,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之责任。

  (2)设计方案改变令施工无法正常进行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达24小时以上造成停工。

  (4)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第六条 单价及合同总价款

  1、合同综合单价

  包含各种费用、风险,不含税;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款为一次性包干价,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期间市场价格变动不作调整,风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2、合同总价

  本承包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贰 万元整,¥:(小写) 42万元。

  第七条 乙方责任人

  合同履约金伍万元。完成工程的30%退还履约金50%,工程如出现原材料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施工中如图纸有变,甲方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程完成80%履约金退清。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在开工前,向班组提供必需的施工图纸。

  2、制定项目的管理措施,加强对班组的技术质安工作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各班组的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将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管线架设到各配电总箱,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4、保证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垂直运输机械。

  5、负责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如乙方未能按设计图纸所示内容进行施工,或质量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止施工。

  6、负责代办班组生产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按乙方承包工费的0.6%在乙方的结算工款中扣缴。

  7、施工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间予以验收及办理结算。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有关安全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

  2、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如发现承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及时通知甲方。

  4、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7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和物资需用量计划表,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及素质良好的熟练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固定的`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衔接和管理。

  按甲方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8、负责办理和提供进场人员的有关手续和个人档案资料,并承担其费用。主要有办理手续过程中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9、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0、按时发放工资,如未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引起的纠纷,甲方有权代发工人工资,并将给予乙方壹万元 (10000.00元)的罚款, 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造成造成甲方损失,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罚款,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本乙方人员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杜绝违章生产、违章作业。

  2、乙方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为,负责计划安排、人员调配、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质量检查与报验,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随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发现违章作业,每次罚款贰佰元(200.00元),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严禁随意拆除安全设施,施工时遇障碍时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拆除,否则每次罚款伍佰元(5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乙方自己负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工人月轻伤事故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4、工伤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 由乙方承担责任,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伤亡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

  5、为统一管理,甲方为全部工人代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按本合同总金额%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__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_________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略)。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

  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增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作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当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的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盖章)_______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

安装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理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理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理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

  6.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理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____(盖章)乙方(承包方):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_(盖章)工程负责人: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 : 驻马店金诚设备安装公司

  承包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 甲方将一套带钢轧机设备承包于乙方施工,安装范围: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机组地脚螺栓的布置,机前机后辊道的地脚螺栓布置;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组安装,机前机后的辊道安装; 750Φ平轧、650Φ立轧电机等相关联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都属于承包范围内。

  2. 承包方式:包清工的方式。

  3. 承包价格:一次性包死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4. 甲方需提供所有设备施工图纸、设备材料及时到齐,以免造成工期延误。

  5. 甲方需负责所有安装人员的食宿费,安装所需的.工具及必要劳保用品。

  6. 在乙方施工时甲方需提供1名技术员配合施工。

  7. 乙方安装完毕需确保设备安装无误和有设备生产厂家主持调试乙方应全程陪同,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8. 付款方式: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厂后,甲方需先付人民壹万元整作为预付款,设备基础完工后再付人民币柒万元整,剩余拾万元整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余款。

  9. 本工程以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该工程质量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必须符合安装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本工程上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10. 违约责任:如乙方因自身施工技术不足,不能胜任该安装工程,中途退场,乙方不得结算任何工程款,甲方有权索赔。

  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年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本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项目发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

  工程地点:四川达州

  工程规模:

  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程发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系统施工图纸进行工程包清工施工。施工中如需变更或工程返工的则以现场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单为准。增加的包清工费用按甲方项目部工程量清单和预决算部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

  2、甲方具体发包内容: 水管保温;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

  4、合同订立方式:固定单价乘实际施工工程量。

  第三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日顺延。乙方必须配合业主的室内装修进度室内工程施工。

  第四条 结算固定单价及合同标的`

  水管保温DN100以下单价 元/m,DN100以上单价 元/m。

  第五条 劳务费的预付

  乙方进场施工10天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劳务费估价款的10%,此款项在此后工程进度劳务费结算中分两次扣完。

  第六条 工程进度与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拨付。每月按审定后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该进度劳务费由甲方按乙方人头数和出勤天数,用工资表形式进行发放。当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6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结算,结算后30日内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保修金额不计利息。仍依照竣工结算办法办理结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清。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加工场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具的保管场地;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电源和水源距施工点距离不大于50米;

  3、甲方对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辅助设施,如梯子、吊篮、脚手架等。

  4、甲方对乙方施工安装的成果有义务协助保护好,减少损伤和破坏。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工期、设计图要求、承包范围、内容完成工程施工;

  2、乙方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4、乙方施工所需施工设备和工具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自行看管好自己的成品工程,并配合甲方做好与其他施工队的协作;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工完场清,垃圾集中堆放;

  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分项调试,工程整改和系统联调交验工作。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乙方每施工完成一项单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报请甲方项目部进行验收认可直到工程监理签单,未报验签单的单项工程视为不合格分项,不予结算工程进度劳务费;

  2、工程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参考国家安装工程规范进行验收;

  3、乙方施工完毕通知甲方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为一个制冷和制热调试均合格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验收人员由甲方组织建设方相关人员和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质保期内合同范围的维修服务和客户使用时发现的不规范部分的整改服务。

  第十一条 工程质保

  工程质保期为建设方验收合格后的一个制冷周期和一个采暖周期。保修期内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质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变更为准;

  2、工程保修期满、劳务费结算完后,该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收起的或与一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安全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