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承包合同模板合集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或《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面积(约)平方
1.4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为准)包工、包全部材料。
1.5工程期限:天,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1.6工程质量按图纸施工和合同约定
1.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万元整。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作为合同的附件,并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用水、电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审批手续。
2.2负责协调施工队伍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2.3负责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及支付有关费用。
2.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并对工程的各种材料上、检查。
2.6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操作,放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原居住室内的各种物资。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或施工工艺,需要变更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的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五条:工期约定
5.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5.2不可抗拒的各种因素。
5.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质量标准进行评定。
6.2本工程应达到国家的质量评定标准。
6.3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予以评定,认定。
第七条:材料供应
7.l装饰材料在参照所报预算价格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认。
7.2装饰材料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7.3严禁购进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
第八条:安全防火
8.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8.2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敌和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晚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可顺延,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款,每拖延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延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
10.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内,如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工程项目水、电材料(包括线盒、胶布等小件)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其他均为包工包料乙方承建。
2、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双方已详细商谈该项目的各种装饰结构细节,乙方已全部明白无误,故若有遗漏小项目不在本合同及预算表中体现的,乙方也须照合同完成遗漏之项目,并不另加收工程款。(注:项目不能超过2个,每个不能超过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甲方位于安阳县马家乡丁家庄村的石料厂生产、经营、销售权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石料厂经营目标管理权承包给乙方。经营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第一年承包费为叁拾万元整,第二年为肆拾万元整。
二、甲方交付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交付乙方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法人代表应给乙方出具正规的授权书。
四、承包期内,甲方承担所有证件的年检、道路、土地承租等费用,因证件不齐全、道路不畅、土地纠纷等造成乙方停产或损失时,甲方应顺延承包时间,赔偿乙方损失;承包期间的生产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要合法、合理使用证件,在生产经营期间如需向外出示证件原件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使用,如因延误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使用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证件归还甲方,不得损毁、丢失,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上岗人员须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生产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赔偿金全部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生产承包期间应爱护甲方设备等财产,因使用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八、如因生产需要,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增加的新生产设备、地磅、房屋等固定资产,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得转租,甲方不得出租、转租。如出售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此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撕毁合同,如甲方承包期内擅自收回经营承包权,甲方应赔付乙方年承包费的双倍违约金。如乙方以各种理由终止承包经营,乙方应赔付甲方年承包费的双倍违约金。
十一、在承包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如地震、暴雨、自然灾害等)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十二、每年的10月10日前缴纳下年的承包费用。第一年乙方应在签订协议之日付给甲方承包费用 万元。
十三、生产设备、机械见附表。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村委会
乙方:
为了搞好我村卫生保洁,美化村容村貌,打造宜居**,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经村两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保洁范围:
1、辖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特别是村主干道,公共场所的卫生清理,每日打扫清理,将垃圾收集入桶。
2、辖区内的卫生死角、道路两侧、绿化带、排水沟等重难点部位的卫生清理工作。
3、乙方必须对垃圾桶内垃圾进行及时清运,保证日产日清,清运工程中,垃圾不得随意乱倒,必须送镇垃圾中转站。
二、乙方要保证有一支稳定的保洁员队伍,确保每日进行保洁工作。
三、保洁时间:确保每天上午、下午进行全日制保洁,保洁时间六小时以上。
四、乙方必须无条件听从村卫生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和指导。
五、承包金额及付款办法:承包金额每月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二个月发给乙方第一个月承包费人民币11000元(暂扣1000元,视每季度考评情况发放)。
六、甲方不提供乙方及其保洁员的食宿。
七、承包期间,乙方在环卫保洁、清扫、清运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种安全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每年资助1000元给乙方,由乙方用于购买所聘用环卫工作人员的人身保险。
八、接受群众监督,在一个月内受举报三次的视情节给予处罚50元300元的罚款,多次出现所属范围内的卫生保洁情况较差,被市、县、镇抽查到或被媒体曝光的,并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负责市、县、镇每月环境卫生考评中拍摄图片的整改工作,一图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到位,被县扣分的,一图扣30元,累加计算。
十、承包期间,镇每月考评奖励给村里的奖励金和垃圾超载补助费均奖励给乙方。
十一、本协议签订壹年(即***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保洁工作做好,合同期满可顺延。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镇**村委会 代表签章:
乙方: 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友好协商,并经原承包合同发包方(铁山街道办事处大下庄村)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本文由.com收集整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山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内容见原合同。)
第二条:转让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6月17日止,共计23年。
第三条:转让费和支付期限
1、转让费:人民币八万元整(小写:¥元)。
2、支付期限: 年 月 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付款后,甲方将原承包合同文本转交给乙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承担;转交后,乙方关于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为或事物与甲方无关。
2、甲方确保未用该承包经营区域内的树木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抵押或清偿债务。
3、甲方承包费交至20xx年 6月17日,自20xx年6月18日起,由乙方向发包方交付承包费(年交费额见原合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
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常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
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照《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点:万源市新店乡
第二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范围
1、按建筑面积 40。00(叁拾伍) 元/m2进行费用结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计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木工、模板、支撑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木工制作、安装、搭拆、吊运、转运、对拉杆、穿墙管、蝴蝶扣、火钩、钉子、铁丝、封口胶、安全带、安全帽、设备、工具、清理、清扫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费用。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天。
年 月 月开工,
年 月 月完工。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编制该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后照进度计划严格实施),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罚款 1000。00 元;提前一天奖励 500。00 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力争优良。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不符合行业规定行为的人员予以教育、处罚和清退。
4、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及进度款。
5、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购置服装、购置“三保”设备。
第七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单位(业主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三级”教育工作。
2、严格按照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工程劳务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须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罚款及各种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风险和安全事故的责任。
3、乙方自身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坚守岗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原件交给甲方统一管理 ,以便备查。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设备并自行妥善保管。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资料员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违反规定时按相关制度处罚。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乙方应尽量对其施工人员做好解释工作。若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为有效履行该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在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该工程的劳务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该工程的劳务承包有效履行的保障。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须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目标和要求。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及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
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乙方有计划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拨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留质量保修金5%,其余工程款在国家规定的保险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完毕,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业主、监理等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维修。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保险
1、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伍万元以内。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可以到合同签订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2、发生争议后,在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发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将电接至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箱内。
第十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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