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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4-08-30 01:22:48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林地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地承包合同(集合15篇)

林地承包合同1

  甲方:_

  乙方:___

  甲方为营林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以议价的方式,将造林作业发包给乙方进行,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双方议定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互为遵守:

  第一条 造林作业工程

  造林作业包括如下阶段与工序: 第一阶段 清山:劈青,炼山,除杂;

  第二阶段 通带、挖穴、回土

  第三阶段 栽/补植:栽植,补植;

  第四阶段 第一年抚育造林作业采取一次性发包,分阶段验收,分阶段付款方式进行。

  第二条 作业地点、作业面积

  一、 作业地点: ;造林树种:

  二、 各阶段作业费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造林栽植作业GPS测量面积或小班地形图勾绘面积进行最终结算。

  三、 乙方应在甲方所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不得越界,且应在合法的前提下作业到边界。如在承包作业过程中,因地方关系或林地状况限制等原因,致使无法作业的地块,经甲方同意后,可从本造林承包范围内剔除。

  第三条 开、完工时间

  一、 乙方在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在 年 月 日前全面完成造林工作。

  二、 如因纠纷或不可抗力原因致无法如期开、完工,乙方应于原因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视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开、完工日期;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书面通知,视为上述因素不存在。

  第四条 作业规范及单价

  本合同所规范的开穴长度、宽度皆为水平长度、宽度。作业规范如下:

  一、 清山(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450元/亩计)

  劈青

  将造林地内杂灌、竹类、杂草、大芒等劈下铺晒,留存高度必须在15公分以下。

  炼山

  (1) 开辟防火线:防火线宽10--15米,乙方应将防火线内杂灌砍除,留存高度应低于10公分,并将靠外缘3米宽的杂草铲除干净,劈除的杂灌及枯枝落叶等地上杂物须搬离、扫出防火线。

  (2) 炼山:防火线开辟完毕,乙方报经甲方及林业部门检查同意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到政府防火部门申报获准炼山后,乙方即应按照政府有关林地防火炼山作业之有关规定在甲方指定范围内炼山。乙方必须谨慎作业,因炼山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除杂:将林地内炼山后 未烧净的.杂灌砍除,再集中烧净。

  二、挖暗穴、回土、(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100元/亩计)

  1、 株行距:2m_3m,110穴/亩; 挖暗穴,挖穴回土同时进行。但要先去掉表面草皮树根,规格:40_40_25m。

  2、 将穴上方的表土铲下,敲碎,填回穴内,穴内草根石块捡净,确保表土满穴。

  三、栽/补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95元/亩计)

  栽植:

  (1) 甲方以每亩实际穴数的苗木供乙方栽补植,乙方在运苗、卸苗、挑苗、放苗、栽植过程应小心看护苗木。

  (2) 栽植前,乙方必须将苗木分级,折损苗木、小苗、细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必须集中管护,并通知甲方处理。此部分苗木可从供应的苗木数量中扣除。

  (3) 栽植时保证苗木根系顺畅,防止窝根,同时将穴土回平,压实整个穴面稍向上坡内倾,减少水土流失。

  补植:

  栽植率必须达100%,栽植后必须随时对死株、病、弱、虫害植株进行补植。栽、补植工序完工后的第15-30天方可验收,验收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

  四、 第一年抚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205元/亩计)

  1、 乙方对承包林地进行至少两次抚育,保证不影响造林树种生长和第二年补植,第一次当年度的6-7月份,第二次当年度的9-10月份,乙方根据造林地树种和杂草生长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山脚杂灌杂草较多地块要求增加一次抚育。

  2、 质量要求全劈,将造林地内的杂草、杂灌全部劈掉,留存高度不得高于10公分。

  第五条 苗木运输管理规范

  甲方需准备运苗工具到指定提苗点提取相应数量的苗木,并负责将苗运至工具车可以通行的林地。

  苗木运达林地后由乙方负责卸苗和管护,依甲方要求将苗木排列整齐,定时浇水。

  折损苗木、小苗、细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须集中管护,并通知甲第六条 一、二、第七条 一、二、三、第八条 一、二、第九条 一、二、方处理。若有剩余苗木,亦应集中管护,并通知甲方处理。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承包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费,已包括乙方的合理报酬、工人工资、管理等费用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与造林工作有关的任何支出要求甲方追加费用。造林承包费在合同期限内不因物价变动而调整。 监督、检查和验收现场林业员得随时监督、检查各项作业的进行,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技术指导并改善缺失。乙方不得因作业难度大而将林地内可造林地闲臵不种,否则甲方有权不验收该小班。验收按阶段进行,乙方于每一阶段完工或返工完工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由甲方现场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签报给甲方派员验收。验收不合格者,甲方可要求限期返工,乙方完成返工后,可申请重新验收。

  付款方式

  造林作业进场10天后甲方可预付乙方工人伙食费用,按林地面积每亩200元。造林全面完成验收合格后5天内结付总造林款的90%(即每亩700元);余下的10%等达到造林成活率要求,验收合格后结清。抚育阶段的承包费在抚育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违约责任

  乙方越界作业所引起的纠纷,或给其它单位或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若因此造成甲方的肥料、苗木损失时,甲方可从尚未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回已付出的该部分作业费。林地内可造林的地块,若乙方不进行作业,则以违约论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核发该小班此工序之承包费。

  三、 逾期开、完工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者,每逾一日甲方得向乙方扣罚该阶段承包费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按该小班面积该工序承包费的1%支付违约金,逾十五天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付乙方已进行作业之承包费用及没收质量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若返工,则以完成返工的日期为实际完工日期。

  四、 乙方必须确实按本合同作业规范施工,同一小班、同一工序经第二次验收不合格者,从第三次验收起,每次扣罚该作业工序10%的承包费作违约金。

  五、 清山杂灌木、草头等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立即返工。乙方返工不合格不得做下一工序。

  六、 穴长、宽、深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达不到标准的90%必须无条件返工。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均达到标准要求95%(含)以上的为合格。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仅达标准要求的90-95%,则每亩扣罚=挖穴单价_10%。

  七、 栽植

  供苗总数限制:甲方以栽植株数实际需要的合格苗供应给乙方;发现合格苗木浪费者,以元/株扣回超领部分苗木成本费(含运费)。

  验收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90%或以上。

  八、 植穴数

  每亩植穴数应依规定办理,植穴率100%以上者不罚。

  植穴率介于98%至99%者,每亩扣罚50元。

  植穴率97%(含)以下者,必须无条件返工。

  第十条 合同的中止、终止及其它解除事由

  一、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暂时中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二、 乙方若工作进度严重落后不能完成全部造林面积,或工作质量严重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三、 本合同于各小班及其各阶段工作,均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完成付款手续后,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一、 本合同不可作为向财务金融单位借贷的依据。

  二、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村组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管护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管护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发包给乙方管护经营。

  单位:亩、立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经营期满后,承包方不能结束林下经营项目归还林地的,可在原林地使用费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协商林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到经营期满林下经营项目已结束的,终止合同。

  三、林木收益分配

  四、承包管护价格

  五、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乙方应逐块落实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六、其他事宜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依法享有林地、林木所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保护好森林、林木;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并适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甲方给乙方管护经营区须四至清楚、林权明确。

  (四)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不毁坏林木、不破坏水土的前提下,按规定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有权在本经营区内开发种植业、养殖业、旅游等行业。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继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

  (四)乙方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护好本经营区的森林资源,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采砂及进行其它毁林行为,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滥砍盗伐林木。

  (五)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在防火期必须根据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六)认证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旦发生森林病虫害,应立即向当地林业管理机构报告,并积极组织防治。

  (七)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_____%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森林、林木、林地。

  (四)甲方包给乙方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有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林地、林木,甲方有权宣布转让无效,并可收回林地、林木。

  (七)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造成林地、林木破坏,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八)防火期内,队在乙方经营区发生的野外违章用火或森林火灾,除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外,甲方对乙方按发生野外违章用火的次数,过火面积和损失程度收取违约金。发生与乙方有直接责任的森林火灾,除终止承包合同外,还要按规定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九)在乙方经营区内发生乱砍盗伐林木或毁坏幼树等违法行为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甲方对乙方按毁坏林木、幼树的林龄、株数或材积相应收取违约金。如果乙方参与乱砍盗伐林木,无论数量多少,一经发现,除依法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十)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二)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十一、其他

  (一)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权。

  (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县(区)档案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发包方(签字并盖章):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审核机关(签字并盖章):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3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 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_____。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租赁。

  二、流转的期限为年。

  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购销。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_____元。

  2、甲方于合同规定期内到乙方所在地领取转让金。

  五、协议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转让金在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未领取转让金而使合同无效,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地边等方面的关系。

  4、不得干预乙方在转包土地上所种树木出售时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在经营所需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包的土地上进行房屋、道路、沟渠等建设。

  4、乙方在转包后不得长期弃耕抛荒。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2、流转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土地进行其他活动。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一、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按地面附属物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十二、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市)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理解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平米温室大棚,具体技术规格参数见合同附件。

  1.2工期要求:天

  1.3合同价款:元金额(大写):。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合同协议书;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2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图纸

  3.1甲方提供平面布置现状图纸资料:

  第4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乙方施工代表:

  第5条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5.1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水电路已具备施工条件;

  5.2资料完整。

  第6条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按技术规格参数施工,提供材料达到约定要求;

  6.2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6.3提供竣工资料一套。

  第7条进度计划本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工期为60天(因甲方原因造成延后,乙方不承担任何延期责任)

  第8条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书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峻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第9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造成峻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合同外增加工程量及设计外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代表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10条工程质量

  10.1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

  第11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11.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第12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2.1双方责任:由于设备选型、设备装配质量等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负责修改、调换或维修,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造成的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1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第13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13.1增加施工面积;

  13.2改变设计标准;

  第14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按合同要求,将设备运至甲方项目现场后,待工程安装合格,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剩余款项。

  第15条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对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对变更的工程造价重新核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16条竣工验收时间

  16.1工程具备峻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省和本工程峻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请求。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请求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16.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请求后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

  16.3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第17条售后服务和保修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和保修________年(人为损坏因素除外)。乙方在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售后服务和保修合同。第18条争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9条违约

  19.1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合同可继续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0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第2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21.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第22条合同份数22.1本合同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2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承包方(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林地承包合同6

  甲方(发包方):

  村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承包方):

  村组户主: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

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___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______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______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8

  发包方:湖南省 市 镇(乡) 村委会 组(自然村)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森林土地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促进油茶产业的发展,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积

  甲方同意将辖内具有稳定权属的林地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营造油茶林。林地总面积为 亩,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体林地小班面积、四至界线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用l/10000地形图勾绘确定红线界图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经营期为 伍拾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价款及其支付办法和时间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费第一年至 年 元/亩**年(人民币),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年,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年,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于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专户或支付现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费时,应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上述费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时间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处理该林地上的树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无论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视为该林地已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进驻该林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无偿在该林地范围内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林业设施,并拥有其合法权,其所需投资由乙方自行解决。

  2、该地块一经移交给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权依法处理该地块遗留的树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五、承包林地的权属及投资收益的确定

  l、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拥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有权排除来自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法干预。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承包范围内从事不利于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包括砍伐林木、开荒垦地、放牧、采石采矿、构筑固定设施等。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的投资及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必须具有稳定的权属,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当地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组织及村民协调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如在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权属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调处;如因权属纠纷对乙方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发包林地内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风水山、坟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头山及山体坡面极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为应付地租的地块。

  4、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林区公路)无条件保留,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5、除财政生态公益林基金补贴3.5元/亩·年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单方面申请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而申请获得国家、省、市、县(市)、乡(镇)各级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方面的资金、物资均归乙方使用和所有,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申报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即使申报所得,也应全数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转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该林地承包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经营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若涉及有关审批手续需要办理的,甲方应当无条件积极予以配合。流转合同生效后,由流转而获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费。

  七、征(占)用林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设施、林木、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当年承包费,则甲方应退还承包费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届满,如甲方将该林地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包给乙方经营,并重新订立新一轮经营合同;如甲方终止该林地对外发包或协商不一致的,乙方应将林地上的林木无偿转让给甲方。移交前,乙方可处理在经营期间添置的设备、设施,但不得损坏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九、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违约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时,则应在此范围内免除其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基础设施应当在不占用甲方的水田情况下进行,确实需占用的,在甲方的协助下,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林木。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经营遭受到人畜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妥善处理。

  3、承包经营期间,如在承包地内发现矿藏,矿藏属国家所有,甲乙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开采,必须维持矿藏原状到承包经营期满。

  十二、特别约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

  1、l/10000地形图(四至界线图)即红线图;

  2、山林权属证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体决议;

  4、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应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行签署确认。

  十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权属登记,将承包山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一份,用于办理有关林地、林木权属证件。

  甲方: 镇(乡) 村委会 自然村(组)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民代表: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鉴证单位:

  (盖章) (盖章)

林地承包合同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选择水____电____、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部分包料; 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常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按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三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

  2、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____米,电路________米, 线盒________个

  3、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6、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工期延误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4、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

  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号: ),系____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元,共计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____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至查细久楼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从20xx年三月七日至20xx年三月七日止,共计七十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

  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

  第二条承包时间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20_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

  2、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奖惩

  1、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

  1、转让承包费按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余下的价款在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

  3、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的违约金。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类型: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亩,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责任山;西至______责任山,南至______责任山;北至______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______元,合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承包价格、(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

  五、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职责

  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

  3、严格按图纸文件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工具、电线、扎丝、焊条、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X垫块及马XX的'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

  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

  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

  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

  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

  3、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

  4、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乡(镇)村组,负责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乡(镇)村组农户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第一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竺由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x年,从1982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的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2、甲方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木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⑴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⑵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

  承包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_______

  (盖章)

  鉴证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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