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程合同4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凿井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凿井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井位:
二、水井数量、深度及价款
1、井暂定 眼,深度暂定 米左右。
三、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钻井直径700mm。
2、井管直径360mm.
四、出水量及水质标准
1、出水量每小时不低于30方。
2、水质标准:无异味、无沙粒、无色,经权威部门鉴定符合生活饮水标准。
五、承包方式及付款方法
1、承包方式为包工。
2、付款方式为钻机到位甲方付给乙方费用每眼井造价的70%,工程完工后结清。
六、甲方职责:确定井位 挖沉淀池 提供电源
七、乙方职责:乙方负责其余一切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有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任何一方单方中断合同,要向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九、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1、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解决,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解决。
2、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签订后,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开发过剩的积累导致建筑行业面临严重挑战,施工技术亟需改进、管理精细化程度更要提高。本文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一模式,阐述施工合同管理现状,系统分析了施工合同管理在投标、签订、旅行、索赔阶段存在的问题和相关解决对策。研究表明: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施工企业的利益,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当前,随着房地产开发过剩的累积,建筑行业正面临着严峻的转型考验,施工技术亟需改进,管理精细化程度要求也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着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如何进一步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成为了行业的热门话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它具有反映市场规律、合理分担风险、利于企业自主报价等优点,是建筑行业走出国门和国际接轨的重要基石,但由于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起步较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匹配,导致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不高,不仅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还可能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我们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施工合同管理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
1.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不完善。《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备,由于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更新不及时,明显存在部分法律、法规跟不上市场变化的现象,甚至还存在一些大的疏漏,最终造成了法律和建筑市场不匹配的局面。
2.市场行为不规范。在建筑市场中,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使得各承包商之间竞争激励,发包人利用市场的优势地位,就拟定一些苛刻的合同条款,承包人为了取得项目只能被迫接受。而且发包人在合同的履约阶段随意性很强,经常出现违反合同约定、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现象。
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水平较差。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单位为了在投标里面获得中标资格,通常情况下都会偏向于重视建筑工程的投标以及合同签订的事项,然而协约内容履行的时期,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更改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是由于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人员相对缺乏,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情况没有进行严格的监控,出现可以索赔的事件也不懂得及时索赔,合同管理水平较差。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施工投标阶段。施工合同在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有两点:一是施工企业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由于施工企业没有企业内部定额,就会造成在投标时盲目报价,不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如果报价过低还会增加施工的难度。二是有些承包商在投标时互相勾结,存在严重的串标现象,串通投标这一类违法行为不但让其他投标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同时给建筑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作用。
2.施工合同签订阶段。正是由于所有工程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施工方和业主方如何合理分担施工风险,也成为合同签订阶段的主要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合同签订阶段,合理分担了双方在工程量改变上的责任,但也出现了其他问题,如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合同无效等。
3.施工合同履行阶段。我们国家目前在合同履行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对合同履约担保能力的鉴别、缺乏对合同的主动管理意识、缺乏对合同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等。还有一些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发放工程款,造成施工单位没有充足的工程款,不但影响了施工的进度,还有可能面临建设单位对工期要求的一系列索赔,这些都是由于对施工合同管理缺乏认识造成的,如果合同管理人员具备合同管理的相关知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避免的。
4.施工合同索赔阶段。索赔是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施工合同是索赔事项中至关重要的依据,它和索赔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下,索赔能力是衡量项目能否盈利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施工单位对索赔缺乏深入的认识,不了解索赔的程序,在施工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可发生索赔的各种事项,从而当索赔事件出现时,没有足够的合同依据,导致索赔机会的丧失,甚至巨大经济损失。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1.施工投标阶段。一是作为施工企业应建立企业定额,减小投资报价的盲目性,提高企业竞争力;二是建立企业的诚信档案,对有串标以及暗箱操作的施工单位公示其不诚信记录,用舆论和法律手段进行惩罚;三是整顿建筑市场,加强对投标过程中承包商串标的打击力度,让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不敢违规,从而放弃侥幸心理,规范运作。
2.施工合同签订阶段。我们国家的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合同规范文本,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合理分担施工方和发包方的风险,确保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主体地位,对合同内容逐条进行仔细检查,杜绝表述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并且在法律法规的合理范围内订立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在现阶段,为了不断增加施工单位的运作效率和管理的成效,使建筑项目能够保质保量的完工,一定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履约管理。从国家角度来讲,要完善立法,健全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监督合同的履行。从企业角度来讲,一是提高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必须从合同制定开始做起,要全面、谨慎的建立施工承包合同;二是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是随时掌握价格动态,增强对合同的主动管理意识,认真监督合同的履行;四是为了让工程管理不受到太多的阻碍,使其能够在既定的时期内完工,就必须以相关的管理制度为切入点,发现和解决建筑项目建设整体过程里面潜藏的'问题,以此让业主和承包商的切身利益得到良好的保障。
4.施工合同索赔阶段。企业管理者要建立高素质的合同管理团队,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全过程出现索赔事件的可能,在合同订立时,严格规范的制定合同,做到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据可循。索赔是建筑项目里面符合相关法律的一项要求,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里面有效控制协约风险的一类十分关键的方式,工程合同的管理者,不但要发掘出每一个可以进行索赔的契机,同时要学会如何搜集和整理相关的资料和证据,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利润。
四、小结
施工合同管理在针对当代工程项目管理而言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演变为和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等并列的一个重要管理职能,在我们国家,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起步较晚,合同管理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低下仍然是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然而伴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普及,施工合同的管理方面也必然出现了新的难题,我们必须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从施工合同准备到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对施工合同管理展开系统的探究分析,完善施工合同规范文本,增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号楼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明确双方职责尽快完成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检测依据
1.GB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189-20xx《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DB45/T393-20xx《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
4.DB45/T221-20xx《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检测内容、数量及单价
1、墙体节能工程
1)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相同做法墙体构件(外墙保温系统)传热系数检测抽检数量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1组,检测费单价为元/组,计组,共元。
2)外墙节能构造: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规定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暂按一种墙体计算,抽样数量为组,检测费单价为元/组。
2、屋面、墙体节能工程
1)屋面、墙体保温材料每种材料导热系数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条规定2万平米以下3组,2万平米以上6组。检测费单价为单种材料导热系数元/组,计组,共元。
3、建筑外窗节能工程
a)单层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检测抽1组,检测费为元/组。计组,共
元。
4、配电与照明工程
a)电线截面、电阻率检测按每单位工程同厂家10%规格抽,每个单体建筑最少抽2种规格,检测费为元/规格,计种规格,共元。
b)电缆截面、电阻率检测按每单位工程同厂家10%规格抽,每个单体最少抽2种规格,检测费为元/(规格·每芯),计规格x芯=组,共元。
三、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检测费用:合计元优惠至八折进行结算,检测费用计元(元整)。(最终检测费用按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2.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总检测费用的%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检测成果报告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检测费余款,甲方付清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2.负责按本合同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送检测样品至乙方试验室。
3.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现行规范或规程及本合同要求组织检测,为工程提供准确、科学和公正的服务;
2.乙方对检测报告质量负责。检测工作按照相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条例、要求进行;
3.按单位工程完成所有检测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每个单位工程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正式检测发票。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遇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全部按规定执行,必须修订或终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甲方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检测单位提出。安排双方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相同,复检费用由甲方负责;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不符时,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有关规定重新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授权人):(或授权人):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北京滴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北京滴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北京广安大街1号鸿坤国际大酒店550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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