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程合同三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承包范围及内容:办公用及宿舍用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房和水泥预制板房。
4.承包方式: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为租赁,水泥预制板为购买。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乙方在具备临建房施工条件3日内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暂定于20xx年3月1日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于开工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个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如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岩棉板房每组搭设周期为一周,每拖延一天罚款一千元。
2.竣工日期:
完工日期(以工程完工,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本合同暂定于20xx年4月5日完工。乙方不按约定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计算方法: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百分之四。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1甲方未能按要求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3.2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原因;
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如风、雨、雪等等)。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将施工用水、电等从外部连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乙方自身资格证件除外)。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调施工现场与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环境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使用要求。
3.乙方应保证临设的原材质量合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应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应施工质量不好造成的返修,乙方因及时安排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达到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出具材料标准材质单。所有材料必须达到A类防火等级要求,聚苯板达到B1级防火等级。
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人员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先向甲方汇报,由甲方上报有关部门。
4.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工程总款为(大写):约肆拾万元(¥40万元),按实际安装面积计算。
2.支付方式: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房租金为一次性全部付清。水泥预制板房为预付30%预付款,房屋骨架立起来再付40%,完工后再支付20%,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七 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3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上述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验收合格。甲方从第四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如乙方未提交验收申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或未验收通过前,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由此发生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工程验收合格后3日内,由甲方将工程余款全额付清。
八、违约与争议:
双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此合同的,按损失量赔偿对方。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
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
3.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补充条款:
1.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为租赁方式,租期为17个月,每平米每天为0.45元(其中474.77平米按每平米每天为0.40元)。17个月后甲方享有继续租赁或者优先购买的权力,继续租赁为每平米每天0.4元,购买为每平米60元。
2.乙方负责17个月以后房屋的拆迁与异地再建的工程,工程拆迁费为每平米20元,异地搭设费用为每平米18元。异地再建导致的损坏换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面积计算方法=外延长外延宽层数+走廊面积+雨棚一半面积+楼梯面积。
4.水泥预制板房为每平米108元。(水泥预制板房面积计算方法=外延长外延宽)
5.以上两种临建房全部按实际发生面积结算。.
6.聚苯板屋面为每平米115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之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三、工期顺延如何认定?
因发包人拖欠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迟延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及原材料、变更设计等行为导致工程延误,合同明确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签证确认,经审查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签证确认,但其举证证明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内向发包人主张过工期顺延,或者发包人的上述行为确实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对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的主张,可予支持。
四、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
五、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按反诉还是抗辩处理?
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其造成损害的,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建设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实际使用,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属于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发包人以此为由要求拒付或减付工程款的,对其质量抗辩不予支持,但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除外;发包人反诉或另行起诉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或者赔偿修复费用等实际损失的,按建设工程保修的相关规定处理。
(2)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且未交付使用,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拒付或减付工程款的,可以按抗辩处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或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的,应告知其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赔偿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造成的其他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应告知其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
六、如何认定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
(1)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
(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
前述情形下,因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如何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修复后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由其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
八、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保修期限低于法定最低期限的条款是否有效?承包人要求返还质量保修金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保修期限低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的,该约定无效。
当事人就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但不影响承包人在保修期限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的,承包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应予支持。
【【精选】工程合同三篇】相关文章:
3.精选工程合同9篇
5.精选工程合同3篇
7.精选工程合同四篇
9.精选工程合同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