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锦集九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合同 篇1
合同编号:XX借字第号
借 款 合 同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身份证号:_ 借款人(债务人): _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保证人:河南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 贷 条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借款人借款用于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保证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 (按月、按季、一次性)付息,于借款到期日归还本金。借款人应按下列帐户作为还款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五条 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借款人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跟踪服务,出借人、借款人均须服从保证人对整个借款过程以及借后履约的跟踪管理,并在保证人的见证下交付借款、办理还款结清、解除抵押等手续。办理结清时,借款人需携带各期的还款凭证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出借人须持身份证、银行对账单以及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等,否则保证人有权不予办理。
二、担 保 条 款
(一)保 证
第六条 保证人Ⅰ、保证人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 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保证人Ⅰ自愿提供其经债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有关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等正本委托保证人保管。
第八条 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在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Ⅰ进行任何方式的合法追偿。保证人Ⅰ和保证人就保证责任份额约定为:保证人Ⅰ承担全部份额的保证责任。
(二)抵 押
第九条 抵押人自愿提供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抵押物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文件在借款全部结清之前由抵押权人或保证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质 押
第十一条 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三条 交付和登记
13.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3.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质权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逾期应承担本合同借款标的5%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质物的处分
14.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7.4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1)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第17.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质权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3)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4)质权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4.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质权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质权人指定账户,以担保质权人权利的实现。
14.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 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质权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17.5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
14.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三、权 利 义 务
第十五条 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15.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的款项来源合法。
15.2. 在抵押登记等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保证人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5.3.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15.4.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接到保证人书面风险提示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3)借款人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或未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而且预示着以后各期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认为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发生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其他情形的。
15.5.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履行担保义务。
15.6.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出借人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办理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15.7.出借人配合保证人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6.1. 借款人应根据出借人、保证人两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借款人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保证人。如果借款人欲转让其投资经营的公司股权、变更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均须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16.2.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或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风险投资,不得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16.3. 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保证人的要求如实向保证人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16.4.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交付借款本息。
16.5. 合同各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公证、登记等手续,由借款人支付所需费用。在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之前,借款人须向保证人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与履约保证金。
16.6. 借款人须服从保证人的借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借款合同及其签订的其他相关合同的约定,应向出借人、保证人支付相关罚息、催收管理费、差旅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6.7.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借款,其他各方均不得进行干涉。
第十七条 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17.1.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对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17.2. 未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等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17.3. 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或行为通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抵押权人和保证人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7.4. 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并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借款合同 篇2
共同借款人(甲方): ab 证号 证号
出借人(乙方): 证号:电话
担保人一(丙方):
担保人二(丁方):
一、甲方因经营需要(为家庭),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所借款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借期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借款利率:利息按月息 计算。
二、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按月利率百分之四支付逾期利息,直至还清借款时止,并按甲方未还款部分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通过诉讼方式催讨借款的,甲方还应支付乙方为诉讼事项支付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
三、上列担保人以全部财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协议借款期
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乙方因追索借款本息所支付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保证人同意:即便本借款协议被确认为无效,上述保证条款仍有效。
四、特别协定:a、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
金;b、本借款协议书中担保人的保证是不可撤消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后来对借款事宜是否再作出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保证人仍在本协议书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五、因本借款发生纠纷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书借款人、出借人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 (甲方): 出借人(乙方):
担保人一(丙方):
担保人二(丁方):
立约日:年 月 日 收据
今收到 借款 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对于金融机构的借款,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是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订立借款合同已成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必经程序。本条明确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合同形式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借款采用书面形式。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该规定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一、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比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公民之间借款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以上所列举的合同内容仅是一些具有借款合同特点的条款,除了以上七项内容外,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对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作出约定。
二、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 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4
二、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古峰庄村级扶贫互助社
乙方:
1、乙方拥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村“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服从由“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各项有关“互助资金”管理的制度、章程、细则等。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乙方用好“互助资金”。
3、乙方自愿入股互助资金股,入股金额元。接受配股资金股,配股金额元;
4、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互助资金”元,借款用于项目,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息按照信用社同期借款利率(存折抵押借款利率/无抵押借款利率)计息,月息%。在借款到期时,按时还本息元。农户应得红利在年终分红决算时兑现。
5、如特殊情况延长使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分别延长月,延长期可在原利息的基础上增加罚息%。
6、乙方要改变资金用途的,须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以改变资金用途。否则,甲方追加罚息%,并在下一年度不予审批乙方借款事宜。
7、如乙方无故逾期不还者,甲方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强制措施收回,逾期在原利率基础上增加罚息%,比昂在三年内不再审批乙方借款。甲乙双方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如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古峰庄村级扶贫互助社(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贷款申请书编号: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
工商执照:企业性质:
地址: 电话:
外汇开户银行: 账户:
外汇: 2.贷款方: 外汇账号: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人民币(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五、质押的外汇:_______币别________金额(大写):
六、质押外汇的来源: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质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质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质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质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罚息处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篇二:放款合同
放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
二、借款用途为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 年月起至 年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附表5 境外放款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业务的,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4、“境外放款额度变更登记”指境内主体已登记的境外放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境外借款人所在国家/地区、境外借款人类型等发生变动的,需到外汇局办理额度变更登记;
5、“境外放款注销登记”指已登记境外放款业务中止,需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 6、“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期限到期,且本息已全部偿清的情况下注销;
7、“非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由于债务豁免、债权转股权等原因,在本息未完全归还的情况下注销; 8、“境内放款人名称”指境内放款主体,根据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填写; 9、“境内放款人代码”,根据境内主体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填写; 10、“境内放款人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填写; 11、“境外借款人名称”指境外借款的主体名称;
12、“境外借款人类型”指境外借款主体是否属于境外投资企业、特殊目的公司等特殊类型主体; 13、“是否委托贷款”指该笔放款是否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 14、“所在国家/地区”指境外借款人的注册国家/地区; 15、“境外放款总额度”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总额;
16、“境外放款年利率”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年借款利率; 17、“境外放款期限”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有效期; 18、“境外放款到期日”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到期日;
19、“未回收境外放款本息金额”,指办理非正常注销时,尚未收回的境外放款本息金额; 20、“债务注销金额”指境内放款人豁免借款人的债务金额;
21、“债权转股权金额”指境内放款人将境外债权转做境外股权的金额; 22、“其他用途金额”指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的债务处置情况。 23、关联公司定义: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公司。篇三:外汇质押人民币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五、质押的外汇:币别: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押外汇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质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质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质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质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罚息处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7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20xx年03月XX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出借甲方XX万圆整,期限为六个月,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6日至20xx年09月XX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07月25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03月XX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条 借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于20xx年07月XX日向乙方支付(20xx年03月XX日到20xx年07月XX日)剩余利息费用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XX圆整)。乙方在甲方付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收条。
2、甲方于20xx年07月XX日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X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万圆整)。乙方在甲方付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收条。
3、乙方在收到以上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借款利息费用。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8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为了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借款合同 篇9
编号: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户)
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
月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金额(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借款日期
年月日
到期日期
年月日
还款计划
还款情况登记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还本金额
还息金额
结欠本金
经办员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_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单位(人)________印章贷款单位________印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印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___________
借款方经办人__________印章信贷员__________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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