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买卖合同模板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 篇1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民间组织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法院起诉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
1)、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
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2)、实物抵债。如果债务人因产品严重积压没有资金偿还债务时,还可以经过双方协商采取以产品抵债的办法来解决。以产品抵债,既可以帮助债务人推销积压的产品,又能起到偿还债务的作用,将“死物”变“活物”,这对国家、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另外,以实物抵债也可以采取由债权人代理推销产品的办法,用实际推销的货款来抵偿欠款。
二、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三、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
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诉讼时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
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确立诉讼时效制度,对于促使当事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时结束法律关系不确定状态,解决合同纠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实行这一制度,要求合同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当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符合这两项规定的,当事人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2)、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
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4)、调解及判决。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__________________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____货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付赔偿之责。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食品种类: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
3、甲方在供货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
4、甲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甲方必须根据乙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6、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银鹭花生牛奶每件38元(24包),蒙牛纯牛奶每件35元(16包),鸡蛋每件180元(360个)。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方索取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货款按月结清。
9、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
(1)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供货商资格。
(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一份送教育局教育股,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3月31日至20xx年7月10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供货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现有壹辆鸿得利牌车载混凝土输送泵车(型号: )于 年 月 日有偿转让给乙方。
车辆信息如下: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登记日期:
一、本车价款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后,甲方应同意乙方将车辆开走,待甲方配合乙方将车辆过户完毕后,乙方将剩余车款小写: 元(大写: 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 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他因素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乙方开走车辆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其他相关约定: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 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
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 承包经营的期限
1、 承包期限:x年。即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 承包经营的范围
1、 油茶开发、种植
2、 农作物开发、种植
3、 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山地租赁为: 元/亩,共计: 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 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六、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七、 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
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林业部分出具的山地权属证明)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约地:
签约时间: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承建了开县工业园区临港移民生态园居民拆迁安置区一期市政工程的建设,甲方经考察决定采购乙方所售0#柴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现场所有机械实际用油量,随时提供0#柴油,满足甲方所有机械正常运转。
二、 0#柴油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开县市场随行就市,如有变动,按市场调价通知单执行。如有任何一方故意调价视为违约。
三、 乙方提供的0#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绝不允许用假、冒、伪、劣产品代替,并提供质检报告。如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机械故障问题,由乙方承担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四、 供货方式:乙方按甲方供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运至工地后,由甲方委托专人(姓名:刘朋)收货后,在收货发票上签字方能有效。
五、 甲方所需0#柴油量必须按时供货,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另行联系其他供油商供油。
六、 甲方所需的.0#柴油,乙方必须如期供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油,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延误工期的全部损失。
七、 若因乙方提供0#柴油不符合要求,由乙方提供的柴油厂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按工程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九、付款方式:在乙方满足甲方所有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每月定时3次同乙方结账。(柴油价格按总价下浮2%)。
十、若乙方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由乙方负责解决,一切损失(包括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柴油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随时满足施工现场机械运作,或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乙方若不能处理,由甲方处理,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上述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无效,由争议方向合同签订地(开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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