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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4-07-30 09:21:16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施工合同模板集合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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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承(承包方):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1、室内、内墙挂灰,“基层处理”,首先找平、打磨、再找平打磨,直到基层达到垂直,平整。特别在施工中要注意“阴、阳、角线条的处理”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为止;2、室内天棚基层挂灰及缝隙处理,施工时必须用防裂纹砂浆布贴每道缝隙,然后挂灰多遍,直到平整,无一点缺陷,达到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室内天棚内墙乳胶漆,待基层处理好后能达到下道工序施工时,进行喷内墙乳胶漆二至三遍,直到验收合格。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1、内墙处理;2、室内天棚;

  3、梯间斜板天棚。

  四、工程价格:1、内墙面基层处理包工包料,按甲方要求施工,验收合格11元/㎡。2、室内天棚基层处理包工包料(包括喷乳胶漆在内)(乳胶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要求施工,验收合格16元/㎡;3、工程竣工后按实际收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在施工期间可预借25%的工程款,其余部分待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结算70%(扣除总结算款的'5%作为保质金)。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从 20xx 年3月 26 日开工至 20xx 年 5 月 26 日竣工。

  七、甲方责任: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配合其他班组,不影响施工。平时汇同乙方对工程进行收方,工程完工后验收结算。

  八、乙方责任:1、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偷工减料,按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做到墙面平整,墙漆均匀,不漏水、不掉粉、不泛黄、不脱块、不开裂 。如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本工程保修期为 1年,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保质金(不计息)。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康县子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施工合同 篇2

  工程名称:

  发包方:

  工程地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 发包方:

  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前,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尽量满足承包方的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 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20xx年 月 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质保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防腐木原料,亏尺约3-5㎜,属于正常范围。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为1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33.3 %分 3 次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工程材料(防腐木:南方松)预付款伍万元。支付预付款日内承包方人员、材料到场。发包方在扣除预付款后,支付第一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承包方施工至总工程形象进度的33%时,发包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扣除第一次已付防腐木材料款);后续材料进场,发包方支付第二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承包方施工至总工程形象进度的66%时,发包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扣除第二次已付防腐木材料款);后续材料进场,发包方支付第三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发包方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工程款,自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xx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

  三、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千分之_3_的违约金。

  四、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图纸,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承包方商讨解决。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为依据。

  二、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发包方须于施工完毕3日内组织验收,超过此时间即视为承包方合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3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青岛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两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彩钢板房建筑工程承包施工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地点、工程内容。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彩钢板房建筑施工 □地坪混凝土浇筑 □室内电路 □暖气安装

  二、图纸设计事项。

  □ 图纸由甲方提供,所提供的图纸属于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图纸由乙方提供,所提供的图纸经甲方审核确认(签章)后,属于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工程技术要求及参数:

  1、前墙高_______米,后墙高_______米,屋檐宽_______米。

  2、结构形式材料:简易彩钢板组合房屋。

  3、材料要求(形式、材料、颜色):

  (1)屋面板及墙面板:mm彩钢夹芯板。

  (2)隔墙板:mm彩钢夹芯板。

  (3)铁皮厚:0.3mm,内夹聚氯乙烯保温苯板(每立方10㎏)并具备一定阻燃功能。

  (4)除屋面用天蓝色铁皮外,其它地方使用白灰色铁皮。

  (5)彩钢板与彩钢板的接口,门窗接口缝隙使用密封胶处理。

  (6)乙方出具彩钢泡沫板(聚氯乙烯保温苯板)检验报告。

  (7)排水方式:一坡水的排水方式。

  四、门窗规格尺寸、数量:

  (1)塑钢窗:单框双玻平开,前窗:mm×mm,,后窗:mm×mm。

  (2)门:彩板门(厚度mm)规格:mm×mm。每扇门配置挂锁(挂锁规格、型号由甲方决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一次性大包方式承包,按彩钢板房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另行单项决算。

  六、工程承包单价及总造价:

  (1)工程总造价按彩钢房建筑面积______(垂直投影面积_______)彩钢房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 _____元,工程总造价预计为人民币元______(大写:________)。具体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总造价。

  七、工程承包施工期限:

  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乙方即可准备材料、进入现场施工。竣工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如未能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则每日按工程投标金额1%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则工期顺延。甲方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误工,则每日按工程投标金额1%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如遇大风和雨、雪等自然灾害造成施工人员不能正常施工,则工期顺延。

  八、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按照国家建筑业、安装业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2)甲方根据图纸、材料、技术参数等要求进行验收。

  (3)乙方保证彩钢板房能抗拒12级大风,不受影响。

  (4)乙方材料进入工地未安装前,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施工安装。

  (5)甲方在工程未验收的情况下就已开始使用,即视该工程为合格工程。

  (6)安装完工后房屋要求整洁。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并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乙方的安全生产、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

  (2)甲方对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施工质量、技术及安全要求等问题,甲方有责令乙方停工、拆除、返工、经济处罚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所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乙方若有偷工减料、隐瞒工程危情、勾结甲方管理人员多报工程量或瞒报工程质量的情况,一经查实,甲方不予验收并追究其责任。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材料、技术、质量等要求并审定施工方案,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工程任务。

  (2)乙方在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等问题,一切经济损失、民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负责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配合并接受甲方人员现场检查、指导和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十一、工程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生效 日内支付定金______元整。

  (2)材料(水泥、大沙、石子)、工人和搅拌机械进场后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3)钢架结构施工完毕,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

  (4)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

  (5)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或质保责任后7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计总工程款的______%。

  十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三、违约责任:

  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经济补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修改的条款不属于违约,但必须续签补充合同。

  十四、附则:

  (1)对本合同若有异议,甲乙双方均可申请民事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行使各自法律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签订全过程符合法律程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4

  28天

  1、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28天。

  2、合同协议书: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应在承包商受到中标函后28天内签订合同 ......... 协议书。

  3、雇主的资金安排:雇主应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后28天内,提出其已做并 将维持的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据,说明雇主能够按照【合同 价格和付款】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格(按当时估算)。

  4、履约担保:承包商应在受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雇主提交履约担保,并向工程 师送一份副本。

  5、履约担保:如果在履约担保的条款中规定了其期满日期,而承包商在该期满 日期前28天尚无权拿到履约证书,承包商应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延长至工程竣工和修补完任何缺陷时为止。

  6、分包商:承包商应至少提前28天将各分包商承担工作的拟定开工日期和该工 作在现场的拟定开工日期通知工程师。

  7、进度计划:承包商应在收到根据【工程的开工】规定发出的通知后28天内, 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

  8、暂停时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付款:

  在下列条件下,承包商有权得到尚未运到现场的生产设备和(或)材料(按 暂停开始的日期时)的价值的付款:生产设备的生产或生产设备和(或)材料的交付被暂停达28天以上。

  9、拖长的暂停:如在提出这一要求后28天内工程师没有给出许可,承包商可以 通知工程师,将工程受暂停影响的部分视为根据【变更和调整】 规定的删减项目。

  10、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申请通知后28天内,应:

  (a)向承包商颁发接收证书,注明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合同要求竣工的日 期,任何对工程或单位工程预期使用目的没有实质影响的少量收尾工 作和缺陷(直到或当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补完成时)除外;或

  (b)拒绝申请,说明理由,并指出在能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商需做的工作。 承包商应在再次根据本款发出申请通知前,完成此项工作。

  11、如果工程师在28天期限内既未颁发接收证书,又未拒绝承包商的申请,而 ..

  工程或单位工程(视情况而定)实质上符合合同规定,接收证书应视为已在 上述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颁发。

  12、进一步试验:如果任何缺陷或损害的修补可能对工程的性能产生影响,工程 师可要求重新进行合同提出的任何试验。此要求应在该缺陷或 损害修补后28天内发出通知提出。

  13、履约证书:履约证书应由工程师在最后一个缺陷通知期限期满日期后28天内颁发,或在承包商提供所有承包商文件,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和试验,包括修补任何缺陷后尽快颁发。履约证书应抄送雇主。

  14、现场清理:如果所有这些物品,在雇主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8天内,尚未被运走,雇主可以出售或另行处理任何这些剩余物品。

  15、合同价格:承包商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资料表中所列每

  项总价的建议分类细目。工程师编制付款证书时可以考虑此类分 类细目,但不受其约束。

  16、预付款:如果保函条款中规定了期满日期,而在期满日期前28天预付款尚 未还清时,承包商应将保函有效期延至预付款还清为止。

  17、其中付款证书的颁发:工程师应在收到有关报表和证书文件后28天内,向 雇主发出其中付款证书,说明工程师。公正地确定的 应付金额,并附支持资料。

  18、最终付款证书的颁发:工程师在收到按照【最终付款证书的申请】和【结清 证明】中规定的最终报表和结清证明后28天内,应 向雇主发出最终付款证书。

  19、由雇主终止:无合理解释未能在收到按照【拒收】或【修补工作】的规定发 出通知后28天内,遵守通知要求。

  20、雇主终止的权利:此项终止应在承包商收到该通知或雇主退回履约担保两者 中较晚的日期后第28天生效。

  21、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当一方未能在收到任何索赔的28天内,向另一方发 出关于该索赔的通知时,该方应被认为已放弃根据本 款规定的任何受保障的权利。

  22、承包商的索赔:如果承包商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其他 文件,他有权得到竣工时间的任何延长期和(或)任何追加 付款,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引起索赔的时间或 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在承包商察觉或应已察觉改时间或情况 后28天内发出。

  23、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则竣工时间不得延长, 承包商应无权获得追加付款,而雇主应免除有关该索赔的全部责任。否则, 应适用本款以下规定。

  24、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或在承包商 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此类其他其期限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25、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如果DAB已就争端事项向双方提交了它的决 定,而任一方在收到DAB决定后28天内, 均未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则该决定应成为最 终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2天

  1、工程师的替换:如果雇主拟替换工程师,雇主应在拟替换日期42天前通知承 包商,告知拟替换工程师的姓名、地址和相关经验。如果承包 商通知雇主,对某人提出合理的反对意见,并附有详细依据, 雇主就不应用该人替换工程师。

  2、履约担保:除出现以下情况雇主根据合同规定有权获得的金额外,雇主不应根据履约担保提出索赔:

  (b)承包商为恩呢该在商定或确定后42天内,将承包商 同意的,或按照【雇主的索赔】或【索赔、争端、和仲 裁】的规定确定的承包商应付金额付给雇主;

  (c)承包商未能在收到雇主要求纠正违约的通知后42天内进行纠正。

  3、工程的开工:工程师应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除非 专用条件中另有说明,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42 天内。

  4、付款计划表:如果合同未包括付款计划表,承包商应每个季度提交他预计应 付的无约束性估算付款额。第一次估算应在开工日期后42天内 提交。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应按季度提交修正的估算。

  5、付款:首期预付款,支付时间在中标函颁发后42天,或在收到按照【履约担 保】和【预付款】规定提交的文件后21天,二者中较晚的日期内。

  6、由承包商终止:如出现下列情况,承包商应有权终止合同:

  (a)承包商在根据【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力】的规定,就未能遵循【雇主的资金安排】规定的事项发出后42天内,仍未收到合理的证据;

  (c)在【付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到期后42天内,承包商仍未收到根据其中付款证书多的应付款额(按照【雇主的索赔】规定的扣减部分除外)。

  7、承包商的索赔:在承包商察觉(或应已察觉)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后42 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依据、要求延长的时间和(或)追加付款的全部详细资料。

  8、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或对过去索赔的任何进一步证明资料后42天内,或在 工程师可能建议并经承包商认可的此类其他期限内,做出回应,表示批准、 或不批准并附具体意见。

  9、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取得一致:

  (d)在唯一成员或三人成员中的一人拒绝履行职责,或因其死亡、无行为能力、辞职或任命期满而不能履行职责后42天内,双方未能就任命一位替代人员达成一致意见。

  21天

  1、履约担保:雇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2、货物运输: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

  (a)承包商应在不少于21天前,将任何生产设备或每项其他主要货物将运到现场的日期,通知工程师。

  3、进度计划:除非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21天内向承包商发出通知,指出其 中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部分,承包商即应按照该进度计划。并遵守合 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雇主人员应有权依照该进度计划安 排他们的活动。

  4、承包商的义务:承包商应提前21天将他可以进行每项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工 程师。

  5、延误的试验:如果承包商未在规定的.21天内进行竣工试验,雇主人员可自行进行这些试验,试验的风险和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这些竣工试验应被视为是承包商在场时进行的,实验结果应认为准确,予以认可。

  6、付款:

  雇主应向承包商支付:

  (a)首期预付款,支付时间在中标函颁发后42天,或在收到按照【履约担保】和【预付款】规定提交的文件后21天,二者中较晚的日期内。

  7、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力:如果工程师未能按照【期中付款证书的颁发】的规 定确认发证,或雇主未能遵守【雇主的资金安排】 或【付款】的规定,承包商可在不少于21天前通知 雇主,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速度),除非并直到承 包商根据情况和通知中所述,收到了付款证书、合 理的证书或付款为止。

  14天

  1、承包商的义务:承包商应提前21天将他可以进行每项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工 程师。除非另有商定,竣工试验应在此通知日期后的14天内, 在工程师指示的某日或某几日内进行。

  2、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接受:承包商可在他认为工程将竣工并做好接收准备的日 期前不少于14天,向工程师发出申请接收证书的通 知。

  3、对竣工试验的干扰:如果由于雇主应负责的原因妨碍承包商进行竣工试验达 14天以上,雇主应被视为已在竣工试验原定完成的日期 接收了工程或单位工程(视情况而定)。

  4、对竣工试验的干扰:这时工程师应相应地颁发接收证书,承包商应在缺陷通 知期限期满日期前,尽快进行竣工试验。工程师应要求 竣工试验要提前14天发出通知,并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 定进行。

  5、需测量的工程:如果承包商检查后不同意该记录,和(或)不签字表示同意,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认为该记录不准确的部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应审查该记录,进行确认或更改。如果承包商被要求检查记录后14天内,没有发出此类通知,该记录应认为准确,予以认可。

  6、由雇主终止:再出现任何上述时间或情况时,雇主可提前14天向承包商发出 通知,终止合同,并要求其离开现场。

  7、由承包商终止:如出现下列情况,承包商应有权终止合同:

  在上述任何事件或情况下,承包商可通知雇主,14天后终止合同。(P111)

  8、不可抗力的通知: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已或将受到阻碍,应向他方发出关于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或情况的通知,并应明确说明履行已或将受到阻碍的各项义务。此项通知应在该方察觉或应已察觉到构成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或情况后14天发出。

  84天

  1、竣工报表:承包商在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84天内,应按照【期中付款证书的 申请】的要求,向工程师提交竣工报表及证明文件,一式六份。

  2、自主选择终止,付款和解除:如果因已根据【不可抗力的通知】的规定发出通知的不可抗力,使基本上全部进展中的工程实施受到阻碍已连续84天,或由于同一通知的不可抗力断续阻碍几个期间累计超过140天,任一方可向他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在此情况下,终止应在该通知发出7天后生效,承包商 应按照【停止工作和承包商设备的撤离】的规定 进行。

  3、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DAB应在收到此项委托后84天内,或在可能由DAB建议并经双方认可的此类其他期限内,提出它的决定,决定应是有理由的,并说明是根据本款规定提出的。

  4、如果任一方对DAB的决定不满意,可在收到该决定通知后28天内,将其不满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如果DAB未能在收到此项委托后84天(或经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提出其决定,则任一方可以在该期限前后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其不满的通知。

  56天

  1.付款:雇主应向承包商支付:

  (b)各期中付款证书确认的金额,支付时间在工程师收到报表和证明 文件后56天内。

  2、最终付款证书的申请:承包商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后56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按 照工程师批准的格式编制的最终报表草案,并附证明文件,一式六份。

  3、由承包商终止:

  (b)工程师未能在收到报表和证明文件后56天内发出有关的 付款证书。

  4、友好解决:如果已按上述发出了表示不满的通知,双方应在着手仲裁前,努 力以友好方式解决争端。但是,除非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可在表 示不满的通知发出后第56天或其后着手进行,即使未曾做过友好 解决的努力。

  140天

  1、自主选择终止,付款和解除:如果因已根据【不可抗力的通知】的规定发出通知的不可抗力,使基本上全部进展中的工程实施受到阻碍已连续84天,或由于同一通知的不可抗力断续阻碍几个期间累计超过140天,任一方可向他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在此情况下,终止应在该通知发出7天后生效,承包商应按照【停止工作和承包商设备的撤离】的规定进行。

  7天

  1、进度报告: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个规定,承包商应编制月进度报告。一式六 份提交给工程师。第一次报告所包含的期间,应自开工日期起至 当月的月底止。以后每月报告一次,每次报告期最后一天后7天 内报出。

  2、工程的开工:工程师应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除非 专用条件中另有说明,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42 天内。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料。

  5、施工图确认流程: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结构、装饰图纸——承包人依据结构、装饰图纸深化设计施工图纸— 承包人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执行。

  第二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如甲方另行发出开工通知对本条约定日期有所调整的,则以甲方的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固定不变。

  2、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年月日之前或如接到甲方另具开工通知的,从开工通知之日起 个日历天以内竣工并交付验收。实际竣工日期应在交付手续中写明。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8小时以内停水、8小时以内停电、节假日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后保证能实现的工期,乙方不得以前述理由要求甲方顺延工期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地震 泥石流 国家政策等)。另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增加等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

  第三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暂定包干总价款:¥)

  2、本工程采用工程清单项目价款包干方式。

  3、工程结算时若工程项目没增加或减少则包干总价不变,若有工程项目增加或减少则按实际增减项目价款计入总价。

  4、工程项目变更后的计价

  (1)工程中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按合同清单计价相同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拆除等签证项目、甲乙双方现场认价后计入总价。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进场并进行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进度款时抵扣。

  2、乙方进场后按施工进度付款。

  3、合同范围全部工程竣工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且书面签认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结算书和《工程验收报告》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双方在办理完毕结算并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出具经甲乙双方签字的《结算报告》7天以内,甲方向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扣除质保金后的结算工程款,即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由甲方留存。

  4、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1年质保期满再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乙方有义务在质保期内对甲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进行免费维修及更换。

  第五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所有装饰面材必须为优等品或一等品,经过甲方确认并封样后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列的材料品牌、规格、编号购买。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材料进场时提交材料报审表并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得到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才可以用于本工程。

  第六条:甲方工作

  1、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甲方应提前指定可供乙方搭设临设的场地,乙方仅可在指定的位置和范围内搭设临设场地,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指派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配合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或经济处罚,处罚的额度在100至500之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七条:乙方工作

  1、协助甲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报建过程中各项规定由甲方缴纳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由乙方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列出主要的材料清单并由甲方签字认可。乙方保证使用的材料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乙方指派(联系电话:),为乙方项目经理及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甲

  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甲方任何合理要求、通知、建议等到达乙方代表时视为乙方已经知晓。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6、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修改,乙方应尽到通知义务并提前与甲方协商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害,给甲方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8、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造成事故的,乙方担相应责任。

  9、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交付之前发生的一切污损、毁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始终维持施工现场清洁。

  10、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清,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1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成都市质量评定基本优良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4、非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书和竣工资料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应就验收合格与否向乙方出具书面凭证,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凭证办理结算。

  6,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到场维修并在2日内解决完毕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能在2日内修复的,须向甲方进行书面说明并承诺修复时间。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所使用的内装施工用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及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2、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

  其他危险品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作业规范进行施工及现场管理,若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支付甲方¥由乙方自行调节解决,不作为工期延期的理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补足。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书面通知并通过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协商不一致或未经协商而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提出解约一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额的10%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于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4、工程竣工后不能达到验收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

  6、凡本合同中所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或通讯阻碍排除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当地商会或其它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的三天内,乙方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方式,因未及时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根据一方违约可能导致对方损失进行评估而自愿设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而要求法院予以削减。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合同 篇6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州全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太仓市东仓路。

  工程内容:玻璃幕墙制作安装。

  2、 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施工工程的内容包括:竖明横隐玻璃幕墙,镀膜玻璃,甲方设计,提供材料等配件,乙方包清工制作安装。

  3、 玻璃幕墙根据图纸设计施工,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对图纸设计个别提出需要修改,乙方要同意甲方提出的修改方案予以施工,但甲方不补偿修改任何费用。

  4、 包清工单价每平方米此价到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大约为 ㎡,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5、 付款方式:根据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60%款项,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量80%,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量95%,余款6个月后全部付清。

  6、 工程进度:根据土建单位进度要求施工。

  7、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如有变更由甲方确定认可后进行施工,不得尚自更改,后果一切自付。乙方要作到成品保卫,如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 安全责任:乙方在工程期间要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人员及土建单位和总包单位检查监督,施工期间要采起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施工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负责。

  以上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作为今后双方守信为凭。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 m2,建筑高度 m或

  跨度 m,结构类型: ,

  层数 ,其它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 (大写): 元 (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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