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施工合同范文集锦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合同 篇1
一、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第一,我国施工行业发展市场相对不完善,还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完整现象,尤其是施工合同管理中,更是问题重重。目前,市场上签订项目所使用的合同,形式简单,很多地方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很多都是口头委托或者以政府命令方式,在施工的过程中,完全不能作为施工依据,施工过程中完全不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利用不规范合同文本回避应尽义务,转嫁工程风险,导致施工合同管理现状混乱。第二,当前市场上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较少,一人多岗现象严重,造成合同内容不规范,经常出现随意更改现象,合同履行情况一团糟。当合同纠纷发生时,不及时采取相应法律手段解决出现的问题,而是采用一些不光彩手段,寻找逃避责任空隙,延误纠纷处理,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方法相对落后,合同不归档、不总结,管理手段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信息化采用不足,人员管理占据重要部位,合同整体处于分散管理和粗放式的状态,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落后状态,严重制约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二、强化施工合同管理,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1.严审工程预结算
审定工程预结算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诸如:工程量、定额、费用及不合理技术措施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在预结算中减掉增加费用,删除冗余内容,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以便达到控制造价的目标。
2.严把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
工程造价中建筑工程材料费用占据比例庞大,因此,严格把控工程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对于控制整个工程造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建设单位详细了解市场,掌握最新材料的价格信息,以便控制施工单位的材料价格,要求其做到物美价廉。
3.严控工程变更问题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从以往工程造价控制经验不难得出,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量,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实际发生工程变更主要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施工进度随着发生改变,从而工程量发生改变,造价得到控制。因此,项目工程师要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师需要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根据施工单价和工期的科学合理性,确定施工条件变化,引发合同变更,最终确定变更价款。
4.严管索赔问题
索赔是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现象,具体指根据合同权利,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补偿的要求。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业主便积极进行反索赔,会尽量化解施工中的索赔问题,将其扼杀在摇篮里,最终控制工程造价。出现索赔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业主选择合同模式不得当;
(2)合同文件和合同管理质量水平达不到要求;
(3)合同执行的前提不完善,存在很多不确定情况。随着国际项目逐渐扩增,索赔管理已经走向国际化的道路,一旦索赔管理不良,后期索赔问题就会接踵而至,最终致使工程造价增大。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避免索赔条件成立,如果出现,要及时处理,尽全力协商解决,因为一旦到了仲裁或者诉讼阶段,就会浪费大量时间和资金,增加工程造价。
三、结束语
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必须作为长期目标发展,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提升企业自身水平。加大对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方法和手段,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的内外墙乳胶漆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外墙涂料,内墙刮腻子粉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积约为 M2 ,单价为: 元/ M2(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 ,以现金结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7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 日历天。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在保质期内不脱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备材料,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75%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9%,预留1%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七条 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定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中挡土墙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1 、工程范围:范围内挡土墙工程施工。
2 、工作内容:基坑开挖、台背回填、灰土垫层、大挡墙砼基础、挡墙基础砌筑、墙身砌筑、砌体勾缝、脚手架搭设等所有相关内容的施工。
3 、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综合包干方式承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的一切事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仪器设备都由乙方自行解决。及其一切费用。
4 、工程价款 :本工程依据管理处批复的.暂定单价(以最终单价为准),3:7灰土垫层元 /m 3 ,挡土墙砌体元 /m3 5 、计量方式: 按分项进度支付,扣除管理费、税金%。
6、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及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时起生效,合同全部内容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乙方代表人: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危房改造面积为62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300元计算,总投资为18.6万元。
二、 甲方为了巩固XX成果将原有即将坍塌的配套平房改造为两层楼的`配套用房。要求乙方保证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如________年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 二楼前后出阳台,靠街道阳台为封闭型,配铝合金窗,院内阳台不封闭,每两家工艺楼梯,楼梯顶各设水箱一个,屋面盖红瓦,用夹板材料打吊顶。
四、 外墙全部粉刷渣子,内墙以涂料为主,卫生墙和门窗刷油漆。保证电通水通。(电线必须是铜芯线,门窗必须带纱门)
五、 甲方不负责乙方在建房中的一切事故,(包括社会上来人扯皮打架闹事等,)所有大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 签字之日后半个月动工,3个月完工。动工时预付资金3万元,交房时再付3万元,其余欠款由承包人垫资,学校分________年平均付清。
七、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合约从签字之日生效,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口说无凭,立约为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4、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
委托处理人(姓名):XXXXXX单位:XXXX住所地址:XXX联系电话:XXXX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单位名称:XXX营业执照号:XXX注册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委托代表人:XXXXXXXXX
本工程设计人:XXXXXXXXX
施工队负责人:XX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XXXXXXX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XXXX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XXX天;开工日期XXX天XXX月XXX日;竣工日期XXX天XXX月XXX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XXXXXXXXX元金额大写:XXXXXXXXX(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XXXX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XXX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前XXXX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XXX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XXXXXXXXX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XXX
2、XXX
3、XX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XXXXXXXXX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XXX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XX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XXX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XXXX;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XXX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甲方应在签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X元;
1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X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XXXX种方式解决;
1、向XXXXXX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XXXXXXX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XXX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XX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XXX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XXX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XXX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XXX点XXX分至XXX点XXX分;下午XXX点XXX分至XXX点XXX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XXXXXXXXX。
甲方(盖章):XXXXXXXXX乙方(盖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XXX法定代表人(签):XXXXX
委托代理人(签):XXX委托代理人(签):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
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施工合同 篇7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 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 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 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也形成开发商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讲,工程质保金至关重要。
工程质保金不能想当然地与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联系起来,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作出明确约定,下列要素在约定时不缺少:
第一,工程质保金的总额。一般来说,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来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年)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第三,工程质保金如何直接扣减维修费用。一般来说,建设单位 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质保金返还时是否计息应约定清楚。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后者是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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