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施工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甲方工程部审核落实项目工程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自愿签订本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所有内容,承担各项责任。
一、进场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进行审核,弄清所有施工环节点,做好现场技术交底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表。若发现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或图纸标识有误而无法施工时,应事先报告给项目部,重新确定设计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如乙方不按照图纸施工或私自与业主商定改变施工内容和方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和项目部及其它质监人员到现场检验工序施工情况,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为乙方办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手续后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若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毕或确定整改方案以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并重新调整乙方某阶段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后乙方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影响施工质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用材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
天以上安排好各项材料用料计划并仔细审核材料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并以详细清单形式上报给项目部,如不及时上报或尺寸差错影响工期和造成材料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及时上报但甲方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补偿给乙方停工期间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元。甲方保证材料按预定的时间及时送到工地,乙方当即进行材料验收并核对数量,无误后签字认可,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尺寸有误时,应当即要求调换,否则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小五金、配件、辅材等小宗材料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材料员要求有义务将材料搬运上楼到工地上。如发生材料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或造成甲方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赔偿。
材料控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或由甲方制作后由乙方签字认可。
四、乙方施工质量责任: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保修,施工保修期为
,如需维修而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保修时,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实际发生的工资款支付给保修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公司《施工管理标准手册》等规定进行规范施工操作。若因违反其中任何条款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在内部核算上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以上 元以下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甲方视情况而定)。乙方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并负责保修工作。乙方若离开甲方公司,甲方仍有权对乙方追偿。
乙方施工过程中若未按质量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期间的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返工引起逾期完工,按本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现场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公司各项文明施工标准严格现场管理,让业主满意。乙方保证每天到现场时间不少于
小时,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负责办理各项验收及变更等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及时交甲方工程部审核和存档。
六、乙方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落实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人身安全、伤亡、消防、偷盗等事故发生,在内部核算上,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中一切实用工具(含钻头、铅笔、漆刷、刀片、批刀、毛巾等)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资金目标管理责任:乙方应在此指标内合理控制使用,工程经费以此指标为最高额度,无特殊情况超标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内资金结余部分按公司分配政策进行分配。资金由公司财务根据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度及时予以发放支付(详见附合费用支付单)。因乙方管理、施工质量或进度等原因造成业主不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支付所有费用。
八、装饰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规范填写的施工日记及各种现场填写的表格等资料上交甲方公司,并配合做好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凡不交者或不真实填写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九、获得业主、监理方及甲方优良工程评定的项目或因丙方优良表现获得客户好评并使甲方承接到客户介绍新的'工程业务等情况,甲方根据丙方表现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十、乙方在按图施工正确的情况下,如甲方或业主要求整改,必须由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给乙方,注明整改方案,因工程整改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个工时
元,但增加的工作量应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审核予以认可。
十一、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终止内部承包,乙方应配合作好项目的人、财、物、料、图纸等的交接工作。乙
方不配合交接或拒绝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予结算给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违约条款: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除要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1.以甲方名义在外私自承接装修工程者支付违约金 元。
2.没有签署工程变更联系单,私自给业主增添工程分项或工程量或改变施工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无故克扣施工人员工资,支付违约金 元
4.不经甲方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停工者,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5.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执行质检人员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单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6.拒绝执行工程部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各项及总体验收质检意见的,支付违约金 元;
7.乙方收取业主好处或擅自接受业主宴请吃饭等情况的,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三、乙方已仔细阅读本承包责任合同及合同附件(开工通知书、综合人工费用计算方法、费用支付方法、施工管理标准等),无任何异议并签字认可。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4、工程内容:由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全套服务,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维修保修、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5、建设期限: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总工期____日。(具体入场施工时间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共同确认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包干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费用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2、付款方式:采取转帐方式支付;待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100%;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变更及结算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履约。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乙方不得拒绝。
2、变更价款由双方参照本合同价款定价原则及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结算时予以调整。
3、乙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自收到合格的结算资料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审核。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服务
1、工程完工后____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2____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验收自行使用的,亦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以甲方投入使用当日为准;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为本工程提供为期________年的维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所有设备保修以厂家所提供质保为准,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保的规章制度标准。
4、以上设备、线路的维修及售后服务均指由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及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若有明显人为损坏情况,售后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保修期满,双方再另行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乙方应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
五、甲方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指导乙方工作,并负责协调乙方与各部门关系的处理。
2、在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现场,并尽快协助乙方办理临时用水、用电。
3、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按约支付。
6、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为本工程现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施工和工程协调事宜。
7、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尽约定协助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及解决方法
1、在合同履行中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八、合同的生效及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日为准。
2、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若需变更或者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可有效。
九、其他
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书面文件,即成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确认之日起;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公章)(公章)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本合同与其他文件资料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1条 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第2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求10g1、以甲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为准,围墙场地平整、平面位置测量定位、基础土方开挖、围墙砌筑、基础土方回填、材料采购运输、围墙表面装饰等。
2、施工手续办理等与围挡施工有关的所有内容。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3条 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之按围墙延长米固定单价承包方式。除设计变更外,固定单价一次性包死。
2、乙方应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第4条 合同工期
1、 总工期: 50个日历日。由图纸发放日起算。
2、 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拖延、没有按照原定计划实施,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完全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工期竣工,结算时按下式扣除乙方违约金:
违约金=合同总价×5‰×拖延天数
4、上述违约金在结算时执行。
5、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保留将未完成工程发包给第三方的权利。
第5条 合同价款:
1、合同固定单价:按合同约定内容本工程固定单价为RMB 元/米。
2、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但不限于文明施工费、赶工技术措施费、优质优价费、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政府的有关调整文件和市场价格波动。建筑物线外周边的回填土、清除垃圾、夜间文明施工等涉及环保、城管、市政、居委会、派出所、交警等单位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也均已考虑在合同单价内,不得另向甲方收取。
3、 合同总价:本合同暂定总价为RMB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第6条 付款方式:
1、围墙栏杆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围墙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本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剩余结算价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结清。
第7条 设计变更及结算
1、 甲方需要设计变更,须及时给予乙方明确的书面指示和图纸。
2、 乙方按收到的书面通知和变更图纸进行施工,并受其约束。
3、 设计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增减按辽宁省20xx年消耗量定额、丹东市20xx年第三季度材料市场价格按实计算。
4、结算价款为合同固定单价乘以实际施工围墙总长度合并设计变更以及各项奖罚款的总和。
第8条 转让和分包
1、未有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转让合同或者合同的任何部份。如局部工程、特殊工程必须分包时,必须事先经甲方认可,并将分包合约副本提交甲方备查。任何此类甲方的同意均不解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将任何分包人、分包代理人、或其工人的行为、违约和疏忽,视为乙方违约或疏忽,乙方须为之负完全责任。
2、分包单位的技术等级、经营范围必须与承担分包工程内容一致,不得越级分包或再次分包。
第9条 工程安全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本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件、规定。
2、凡在施工现场,由乙方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分包单位人为责任事故所引起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按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进行处理。
第10条 材料供应
1、 建筑材料由乙方供应,其质量和规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必须有合格的实验和化验报告。
2、 凡由政府配套部门确定的材料和设备须经甲方认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工程监理
1、 工程监理单位所委派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其权限范围内所发出的正确指令,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施工合同 篇4
工程名称:
请填写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他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他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 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 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 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 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
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 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小别墅工程中的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有关事项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承包方式:
二、 工作范围:根据上饶辉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小别墅施工图中的 。
三、 承包单价: 。
四、 付款方式:基础工程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人工费预付85%工程款,地梁以上到工程结顶按总面积85%预付工程款,余下的每米15%工程款到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结清。
五、 安全责任: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人员操作规范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如发现有未佩带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乙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 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管道穿越工程
建设地点:
第二条:工期
施工工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及现场情况协商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只承包施工(包括管线回拖水源费由乙方承担,机械工作坑乙方负责开挖,甲方负责一切外围协调)。
第五条:工程材料及质量要求
发包方所提供管材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条: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管线长度计算。
第七条:施工进度要求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受质量监督部门、发包方和发包方监理单位的监督。
2、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资料与实际不符,或重要机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材料有缺陷,应当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一天内进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工程单价: 元/米 (地质条件恶劣处再行协商,包括卵石及沙)
1、 发包方负责一切相关手续。
2、 如需更改管道路由,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变更路由的有关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的,补签变更工程合同。
3、 发包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赔补手续和施工手续。负责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手续并协商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4、 施工前,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共同向市政供水、供电、电信、规划、排污等到部门了解施工地段管线的分布情况,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的位置,认真调查现场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做好位置和标高的测量工作,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不损坏其他管线。如甲方提供管线位置不准确发生管线损坏,损失由甲方负担。
(二)承包方责任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上接受监督部门和发包方的监督。
2、 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严格控制管道铺设位置,保障所铺设管道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燃气规范要求,否则不合规范操作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3、 编制施工方案,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探测记录,收集隐蔽及自检资料,服从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4、 承包方在施工中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和交通事故,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文明施工,维持现场整洁,承包方应建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遵守执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的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 施工中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保障地下及周围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安全。
7、 承包方须于本工程完工前完成有关本工程的管线记录。
8、 施工时由于承包方不按照发包方提供管线资料错误施工,造成管线损坏由承包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
发包方因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双方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成按工程增减轻的规定进行条整和结算。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机械进场后钻孔开始工作2天内付10%,回扩完成后付40%,拖管完成后验收合格一周内付40%,剩余10%全线拖管完成后燃气公司验收合格付清所剩工程款。(每道单算)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和补充条款
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预算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都应签署及存档。
第十五条:甲方派随工一名,负责工程量认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承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本合同于20xx年 月 日签订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贵州省赤天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赤天化股份公司成品大修防腐项目工程,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⑴. 1#囤船内仓各类金属面约7283.m2,施工要求人工除轻锈3641.5m2,
人工除重锈3641.00一底二面氯磺化涂料。
⑵. 1#囤外体金属面钢结构、设备上下甲板,顶棚钢柜架及各种附件,共
计3303.83,除重锈二底二面醇酸磁漆。
⑶. 顶棚木板面船员室等木材面共计934m2刮腻子刷三面醇酸磙漆。 ⑷. 零星玻璃钢修补未在预算内,决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大库上下楼梯、天桥、扒料机防腐。
⑴.下皮带机架546m2人工除锈和粉尘按重锈计算,一底二面氯磺化聚乙稀涂料防腐。
⑵.大库天桥皮带机架及平台、栏杆、上下楼梯2792m2除锈和除粉尘按重锈计算,一底二面氯磺聚乙稀涂料防腐。
⑶.大库扒料机899m2人工除中锈,一底二面氯磺化聚乙稀涂料防腐。
3.成品3#-8#皮带机架共计1848m2人工除重锈,一底二面氯磺化聚乙稀涂粉防腐 。
二.承包工程方式
1.包工包料(双包)
2.预算金额:壹佰壹拾贰万捌仟贰佰捌拾贰元柒角叁分。1128282.73元
三.工期:二OO一年十月三十日至二OO一年十二月五日全部完工。
四.施工现场负责人
甲方:袁清荣 乙方:冯卫宁
五.甲方负责事项
1.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提供医疗方便,但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监督材料的采购价格和质量。
3.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
4.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技术交底和指导,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六.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本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做好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完工后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
2.确保安全施工。特别是高空作业,应指派专职安全员进行监护。
3.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及现场禁止吸烟、入厂佩戴入厂证等现场制度。 如有违反,按甲方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交款或从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员工不能拿走甲方现场的任何东西。
七.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
1.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对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应由甲方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乙方应做到主动配合。
2.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每个项目必 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因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返修费自理。
3.验收由车间、机动处、综合管理处、审计、财务人员参加。
4.验收必须达到原中国化学工业部标准,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防腐 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外观检查,涂层漆膜光滑平整,颜色一致,无针孔气泡、流淌及剥落 等缺陷。
6.⑴.玻璃钢要达到粘结强度好,无气泡,外观好,耐腐蚀。
7.要求涂层均匀,涂层厚度和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8.施工中,严格按甲方制定的防腐工程质量和涂层记录表办,每涂一层实干24小时后,经甲方主管人员检查签字后再涂第二遍。
八.预决算书编制依据与付款方式。
1.工程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按规范验收,由甲方按图纸提供数 据为乙方办理决算书的依据,实行预决算制按实调整。
2.办理工程决算书:按“赤天化20xx计财字第11号文件”,
按“95贵州省安装定额”和“20xx全统安装定额”和“98贵州省土建预决算定额”及相应配套文件。
3.防腐蚀主材(如:TO树脂,耐酸瓷板、耐酸胶泥等)按市场价格, 结合有关定额用量进行调整,辅助材料按定额规定。
5.按国营全民二级企业标准取费,人、机费下浮40%进行计费计算。
6.工程竣工后,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审定。经甲方核准签 证后,办理决算书交财务审核,按审定价甲乙双方结清款项。
7. 甲方预付预算工程款的30%,作为材料采购款。
8.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进行结算。
9.保质金按财务审核决算金额的5%扣留,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付给乙 方。如出现问题,扣除保质金。
九.违约处罚
1.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工程,若延迟交工,自二OO一年
十一月五日起,每延迟一天,按工程预算总价的0.5%(即 元)作为对乙方的处罚(从决算中扣除)。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如任一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预算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十.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 均可向赤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两份。
十二.签合同时间:二OO一年 月 日。
甲方:贵州省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公司 地址:赤水市地址:河南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2827824 电话:2877626
开户银行:赤水市工行赤天化办事处 开户银行:赤水市建行赤天化办事处 帐号:22100115 帐号:2330808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中建八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乙方:四川中环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东汽馨苑二期工程零星工程施工,以满足东汽馨苑二期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点:德阳市嘉陵江路以北峨眉山路东西两侧;
工程名称:东汽馨苑二期工程。
第二条:工作内容: 项目部工程实体外零星用工,如抢工期间施工现场材料二次转运,生活区临时水电整理、安装,现场垃圾转运、迎接社会各界检查等;
第三条:工程单价及零星用工流程:
一、工程单价:90元/工日;
二、零星用工流程:临时用工由生产经理李小龙统一安排,各专业工长如需临时用工,须向生产经理李小龙打临时用工计划单,明确零星用工事由、数量、时间等。派工单应由派工人、安全总监、合约部、项目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后有效,每月汇总一次由合约部、项目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合同后附附件一:零星用工流程;附件二:零星用工计划单、零星用工汇总表。
第四条:工程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的需要,随时配合甲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内容,确保不影响其它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付款方式、竣工结算
工程价款:工程价款根据最终签证工程量及单价进行计算,最终结算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单价进行结算。
乙方根据甲方和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且验收合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9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按甲方内部的审核程序给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至乙方结算价款的100%;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税务发
票。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安排乙方人员进行施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饱满度。
2、每天对乙方施工的部位及技术要求进行交底和检查。
3、施工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乙方人员的安全意识。
4、在施工期间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应及时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现场检查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施工完毕,负责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戴好安全帽。
2、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均以书面形式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视为送达。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按地方政府规定或有关单位要求缴纳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人员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费、务工费、外埠企业及外埠人员到施工工程所在地办理地方政府相关手续的相关费用等行政性事业性费用,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紧密配合好与其它各施工作业队伍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的统一协调调度,由于乙方未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调度而影响工期或工程质量、或给其他分包单位造成损失,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另外安排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无须乙方的确认,由此而引起的人员和施工设备进退场费、给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所计算的标准,并由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任何应得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等债务的权利。
6、乙方负责对已施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因其它协作单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仲裁协调。
7、当地政府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及其甲方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制度、规定(包括暂行制度和规定)、管理办法对乙方任何人员都具有约束力,乙方按相应规定接受由于违章所引起的处罚。
第七条:安全、文明
1、乙方施工作业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绝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
要及时进行处理,直至消除安全隐患为止。
2、乙方施工人员应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甲方没有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进行施工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罚款,每次甲方罚乙方500元,依次类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乙方还将承担工程结算价款5%的经济罚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2、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付清尾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中建八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乙方: 四川中环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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