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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4-06-16 10:43:05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1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三十条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西宁邯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青海多原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

  同条例》,西宁邯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后院停车场电力抢修工程承包给青海多原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施工项目、地点

  一、地点:西宁邯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后院停车场

  二、施工项目:后院停车场2根电线杆的更换;变压器、变电箱、高压线路的拆卸安装及损坏部分的维修更换;广告牌下压商品车的挪移。

  第二条 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条 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协议,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出具施工资质相关证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库存商品车的保护工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

  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六条 工程施工竣工时间

  工程施工竣工时间为:20xx年3月19日19:00至20xx年3月20日10:00。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转账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施工费用为(¥14000)壹万肆仟元人民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乙方93%(¥13000)壹万叁仟元施工费用,7%(¥1000)壹仟元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内无施工不合格、返工等情况将质保金付给乙方。

  第八条 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保修期限: 6个月 ,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起1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仲裁。

  第十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

  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西宁邯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负责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乙方: 青海多原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年月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线路施工及配电箱安装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伍万伍仟捌佰玖拾贰元(55892元)

  五、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六、双方一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日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到合同价格的'95%其余5%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争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监理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三、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安装工程为:85%,土建工程为75%。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______。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款项合计______元,其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留合同价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其他约定:

  1、合同价格调整:合同签订后超过3个月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实施的,若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的则按照新价格执行。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误一天工期须按合同价款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章 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代表

  甲方派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施工现场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职责,如隐蔽工程和中间检查验收,有关施工需要配合停电等。

  第二条 乙方代表

  乙方委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开通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负责。

  3、办理施工许可证、10KV线路红线图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施工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6、竣工工程交付给甲方后,由甲方负责保护工作,由于甲方保护不善发生损坏或被盗的.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按照合同所要求的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来组织材料供应和施工。

  2、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施工进度报表。

  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工程在未交付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若施工场地在甲方地址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保护,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被盗或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内工料尽场地清,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二章 工程验收

  第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第六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负责组织供电等部门验收,乙方协助。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甲方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第三章 设计变更

  第七条 设计变更

  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预算资金不足的追加投资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电力工程施工合同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一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章 质量保修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属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好,并承担费用,属甲方自己购买的设备材料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五章 争议、违约

  第九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

  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违约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20%。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的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二、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方除应赔偿对方为该工程所投入的设备材料费损失及人工费。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工程移交生产、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

  电话: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

  四、工程内容:

  五、工程造价:

  六、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七、双方一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返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文明施工另签责任协议。

  九、设备材料供应办法,为了工程进度,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甲方提供供,工程所需机械设备、材料以及劳保用品领用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如有损坏、故障、丢失,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十三、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日起生效,竣工结算后,同时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6

  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

  发包单位: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

  甲方:海南电网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

  工程项目地点:__________

  计划工作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海南电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海南电网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南电网建〔XX〕168号)和《海南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南电网建〔XX〕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海南电网公司备案。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单相计量装置轮换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乙方应按单项工程(或一次性)缴纳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7

  工程名称: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 为兴建 工程,接受了乙方 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 个月(天),或: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___镇人民政府将___汽车博览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从___集团办公大楼前至___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工程项目委托给___市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该项目工程负责垫资并承包给___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施工完成,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基础设施高压电力线路工程。

  二、工程内容:从___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___汽车博览园。

  四、工期:共计90天:20___年8月29日至20___年11月26日(施工期间遇到停电、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

  六、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为:玖拾万元整人民币(¥900000.00元)。

  第二条 甲乙方与施工方驻工地代表

  一、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施工方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 各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与乙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乙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3、负责组织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4、负责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三、施工方工作: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该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2、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要求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的`施工方返工,施工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___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 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方申请,组织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第六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和时间:工程为一次性包死价,无保修金,竣工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甲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针对_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___工作,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在工作中,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线路施工及配电箱安装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元)

  五、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六、双方一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日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到合同价格的___%其余___%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争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监理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机场迁建工程施工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机场迁建工程玉达线分支接处至XX新XX10线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阿XX地区____县境内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新建XX民用机场迁建10线路工程技施设计(玉其吾斯塘分)施工图纸内容中,XX10供电线路玉达线分支接处至XX新XX航站区围界外(不包括围界外至中心变电站的电缆)线路路径中所涉及的,土地占有及使用、青苗补偿,办理相关手续等一切费用。安装10千伏真空断路器及高计一台。按照XXXX公司要求安装电费计量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期条款

  1、本工程初定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工程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确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进度计划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按实顺延。

  第五条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510000、00元(伍拾壹万元整),(包干价)。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功能性设计变更外,包干价不做价格调整。

  第六条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以询价前所发放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供电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3、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与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及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范XX,职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委托的职权:现场全面管理。

  2、甲方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姬XX;职务;工程师;职权;工程全过程的管理与协调。

  3、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齐X;职务;项目经理。

  第八条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2、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第九条乙方职责:

  1、负责此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调拨,工程决算的上报

  2、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业指导书。

  3、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

  4、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

  6、负责工程项目的工作联系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场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档案、工程决算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7、遵守发包人对项目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

  8、如达不到承诺分阶段工期,每延误1000元违约金(壹仟元)。

  第十条安全文明约定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5、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

  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⑵施工中乙方对图纸中的不明确部位应提前一周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保修事项:

  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工程完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发生的费用时,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索。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壹拾伍万元的预付款,工程电杆组立完成后,付至工程总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____年,质保期满后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甲方直接划到乙方户头内,而乙方收款时需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执十二份,乙方执四份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阿XX人民提起诉讼。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文件:下发通知、有效签证及补发附件等均属合同内容,与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该工程的材料采购乙方必须直接由厂家进货,不得通过任何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玉树____水务局

  乙方:青海省______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玉树州水务局将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0.4kV~10kV线路工程承包给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一、工程名称:

  玉树县禅古新社区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二、工程内容:

  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地点:

  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

  四、设计单位: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探设计院

  五、工期:

  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五、质量标准:

  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六、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

  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二、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十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玉树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竣工决算

  一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玉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水务局乙方:青海省____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13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发包人自家自建商住楼,地点在正宁县城永正路。

  二、工程建设内容:

  1、半框架结构商住楼平方米。

  2、一层至五层卫生间顶为现浇板处理。前面均为瓷砖贴面,其余三面为清水墙,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为砂灰墙面,基础处理37灰土上皮由发包人自理及回填土。

  3、此工程承包方只承包人工费,材料由发包方提供至施工现场,()所有建筑用工具由承包方负责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按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达到质检部门检收标准成为合格工程,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工程承包工时费

  每平方米 元,共计建筑面积 O,总价款 元,总价款按归终核定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执行,最终工时费核定价为 元。

  六、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2、发包人对此项工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办理财产保险,费用自负。

  七、结算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双方按协议书约定进行付款,发包人开工先给承包人10000元,一层主体完工付10000元,二层主体封顶付0元。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造价的.60%,发包人不得随意拖欠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限,自建成交工之日起 年期限。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人、承包人、中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中介人(签字):

  年 月 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14

  发包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电网公司批复的______供电局第一批农网完善化工程与农网完善工程预备项目实施计划,甲方确定将下列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2、工程安装费______万元(具体明细见附表):

  具体金额为:子项中标价×设计方案的工程量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工期:从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1、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甲方预付合同工程安装费的20%

  5。2、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扣出甲方垫付的主材费用和5%的`质保金后(质保期一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装费的75%。

  5。3、保修条款: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质量保证金。

  5。4、费用支付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

  三、工程管理

  6、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和电网公司、电网公司下发的______号文《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______省电力公司县城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______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及______供电局下发的《10kv配电线路实施技术规范》、《低压配电技术规范》施工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的青苗、征地、林木砍伐、植被恢复赔偿相关事宜。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协调。

  8、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9、乙方按甲方设计的工程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拟定施工三措,经甲方许可,监理员开出许可开工单后,方可施工。

  10、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偿还违约金,并累计计算。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将不能进入诚信备案企业名单。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1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设备、材料供应与清理

  13、工程所需主材需经甲方审定。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凭各分(县)局签单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主材。

  14、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将甲方委托进行的改造工程中不再使用的旧材料、设备及设施全部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15、乙方应将拆除的旧设备和材料及时归还至甲方库房,办理退还手续需登记设备的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序号,甲方确认后签字。甲方确认后的退还手续将作为工程结算资料必备依据。

  五、违约责任

  16、乙方不得擅自购买主材,经发现,甲方有权:①责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②不付乙方工程款,③要求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7、若拆除设备和材料未归还甲方,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减,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废旧设备和材料费用,差额部分从施工费中扣减。

  18、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保修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9、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及其它

  20、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3、附则: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

  ______年月______日______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15

  发 包 方: 山东潍坊科技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山东华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教授新村箱变工程

  工程地点: 科技学院教授新村

  工程内容: 教授新村二期20#、21#、22#、23#、24#、25#楼室外电力高低压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分接箱之间的电缆的采购及敷设及连接,电缆井的砌筑;低压分接箱至楼内表箱之间的低压电缆采购及连接;1250KVA箱变两个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采购有乙方购买。

  承包形式:总承包, 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

  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 工程总价

  合同总价为(RMB):100万元整 含税(大写 壹佰万 元整), 以最终决算价格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双方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电局答复意见书出来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40% 40,0000 元整,(大写 肆拾万元整);

  2、 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50%(人民币) 50,0000 元整(大写 伍拾万 元整) 3、 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30天内付款10%(人民币) 10,0000元整(大写 壹拾万元整)

  4、 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 合同范围

  1、 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2、 合同范围内的主器材设备及管路.电线.相关配件,双方采用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结算时不因物价调整或管.线的增减双方均不办理加减账,惟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项目得依原价或市场价办理加减账;

  3、 本合同含代业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所有工程手续。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 在乙方提供的图纸上审核确定并签字。

  2、 保证配合乙方及寿光供电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 供应乙方及供电公司在工地施工时所需的临时场地及用水用电; 4、 向乙方提供用电申请手续必要的相关文件及协助;

  5、 向乙方提供配电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外线工程等)。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 向供电局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 2、 变电站高低压系统依设计图纸施工及送电; 3、 协助甲方向供电公司申请10KV外线施工的手续; 4、 自柜体到厂日起履行保固条款; 5、 开具本合同价上的工程发票。

  第七条 技术规范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为施工需求方案及报价单所列品牌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 工程日期

  1、 本合同项签订后75天经甲方与供电公司验收通电(要求外线工程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则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收取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甲方的违约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则通电时间顺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解约

  1、甲方认为合同有中止必要时,甲方需征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经甲方认可后依报价单所订定之金额全数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编号:

  2、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经甲方订为无法完成任务,经函告七日内仍无法履约,甲方得通知解约并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之损失。

  保固条款

  自柜体到厂日起一年内如发生设备安装、产品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害由乙方负责修复;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若由于产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乙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

  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应负全部经济损失之责任不得异议,并放弃一切先诉抗辩权。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由签约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费用计算表

  建设单位:

  其他项目费用

  措施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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