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销售合同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销售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地址:
传真: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地址:
传真:
电话:
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签订下列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交货期限
1、供方按照需方的涂料订单确定涂料名称、编号、数量、交货期限、保质保量按期交货。
2、按照交货期限内,交至指定公司仓库。
3、供货周期
(1)样板和样漆的交付时间:
供方在当天中午前收到需方需要调色的色样,当天内完成调色并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
(2)批量供货交付时间:
在供方收到需方订货通知单起_____个工作日内,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到达时间视路途距离而定,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供方供应给需方的涂料,满足下列标准:
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其他协定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2、上述各条款不能包容时,如果有公共标准时,则以公共标准为准。
3、双方有特殊要求的,协商制定。
三、产品的验收以及质量问题处理
1、供方向需方交货时,附带本批样板1份。
2、需方收到涂料后,如发现颜色、数量有不符的情况,需方应两日内书面通知供方。
四、质量异议
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以双方认可的色板封样和每批涂料小样为依据,可共同抽样送国家权威涂料机构评定,并以此结论区分双方责任。如出现难以判定的质量纠纷时,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同意以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为鉴定单位,有关质量问题交由该单位检验,并以其检验报告为依据处理纠纷。
五、价格与货款支付
1、涂料的价格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后价格表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特殊颜色的价格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价格包括供方运至需方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
六、货款的确认与支付
1、乙方每月_____号以甲方(项目部)签字确认的货物清单为限,向甲方(项目部)申请货款支付。甲方(项目部)对乙方要求的款项在_____日内核准后,在付款申请书上签字确认,乙方凭此付款申请书要求甲方付款,甲方应于_____天内付清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货时,货款的结算:当市场价格上涨时,仍按原合同约定单价结算;当市场价格下跌时,按下跌后单价结算。
3、货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75%付款;工程竣工后付至实际发生总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至实际发生总价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10天内付清。
注:每月付款按业主付款同步支付。
4、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_____天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5、返利:
为了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在合同期内,需方严格遵守双方所规定的付款期限给供方付款,供方将按照需方年使用涂料总量的额度给予涂料折返(该使用量不包括需方享受的上年度折返数量等优惠使用量),折返部分供方将根据需方所需涂料进行返还,折返涂料不开具发票。
6、合同终止处理:
双方如果不再发生业务往来,需方必须在_____日内将所有货款结清,延期支付货款按支付延期部分违约金。
七、技术服务
1、第一次订单:供方原则上必须在需方现场跟踪,及时沟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信息。
2、需方如发现供方提供的涂料在物性、色差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因涂料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通知内及时核实并处理。
八、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调换或退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3%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3%/天的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以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供需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订单的所有货款前,该订单所列之货物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4、已调色的产品概不退换。
需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 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买卖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价金总额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货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起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交货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超期提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__日~ ______月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应偿付退(或拒)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超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朗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超期付款的。每天偿付超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超期交货的,按超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均适用本文本。
2、购销双方应按照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3、在严格遵守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内文本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未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
煤炭购销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税 号: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税 号: 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煤炭购销数量
1.1煤炭购销总量 _________吨。
1.2本合同执行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分品种、数量煤炭购销表
发站煤种小计 1月2月 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总计
考虑到生产、运输等条件会发生改变,在表格中可不约定分煤种月度数量,仅约定月度总量。
1.3合同一方调整合同总量不超过 %的,应提前 日将调整的数量、供货时间书面通知对方。
月度数量调整不超过 %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一方调整合同数量超过 %,另行签订合同。
2、煤炭品种、质量
2.1 品种质量约定
甲乙双方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的品种质量指标约定见下表。
品种质量明细表
品种名称全水 灰分挥发分 全硫发热量 粘结指数胶质层厚度哈氏可磨指数
Mt %Aar %Var %St,ar % Qnet,ar(kcal/kg)G值Y值HGI
2.2有害元素约定
2.2.1动力用煤(含化工用原料煤)
砷含量(Asd)≤80g/g
汞含量(Hgd)≤0.600g/g
氯含量(Cld)≤0.300%
2.2.2炼焦用煤
砷含量(Asd)≤35g/g
汞含量(Hgd)≤0.250g/g
磷含量(Pd)≤0.100%
氯含量(Cld)≤0.150%
2.2.3喷吹用煤
砷含量(Asd)≤35g/g
汞含量(Hgd)≤0.250g/g
磷含量(Pd)≤0.050%
2.2.4成型煤
砷含量(Asd)≤35g/g
汞含量(Hgd)≤0.250g/g
3、合同价格
3.1基准价格为 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下同)。
3.2结算价格=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其它因素调整价
3.3合同结算价格:
3.3.1出厂价
3.3.2到厂价
3.3.3离岸价
3.3.4到岸价
3.4质量价格调整
3.4.1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 元/吨;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 元/吨。
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200kcal/kg--500kcal/kg的,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 元/吨。
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500kcal/kg的,买受人可以拒收。
3.4.2硫分(干燥基全硫)
实际交货硫分超出合同范围的,每超出0.01%,价格降低 元/吨;每降低0.01%,价格增加 元/吨。
3.4.3灰分(干燥剂灰分)
实际交货灰分超出合同范围的,每增加0.1%,价格降低 元/吨;每减少0.1%,价格提高 元/吨。
3.4.4水分(收到基全水)
实际交货水分超过合同约定 %的,每超过1%,扣 吨。
3.4.5其它指标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超出约定范围但未超出国家标准的,可相应调减价格;超出国家标准的,拒绝收货。
3.5其它因素价格调整
4、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
4.2交货方式:
(场地自提、发站交货、到站交货、中转港场地交货、离岸平仓交货、到达港交货,任选一种)
4.3收货人
4.3.1名称:
4.3.2地点:
4.3.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4物权转移
4.4.1甲方将煤炭运至双方约定交货地点,完成交货,煤炭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4.4.2甲方将煤炭交给乙方指定的承运人,煤炭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5、数量确认
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5.1公路运输的煤炭数量确认,以装车点汽车衡计量。
5.2铁路运输的煤炭数量确认,以发运矿点(站)或甲方轨道衡计量。
5.3装船离岸平仓交货煤炭数量确认,以装船港船舶水尺计重。
5.4其它
6、质量确认
6.1公路及铁路运输的煤炭质量确认,以甲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数据为基础。
6.2水路运输的煤炭质量确认,以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为准。
6.3主要质量指标标准
6.3.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以kcal/kg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6.3.2干燥基全硫,以___%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6.3.3干燥基灰分,以___%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6.3.4收到基全水,以___%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数。
7、纠纷处理
7.1数量纠纷
7.1.1合理损耗的约定
公路运输自然合理损耗为原装重量的1.5%。
铁路运输自然合理损耗为原装重量的1.2%。
水路运输自然合理损耗为原装重量的1.5%。
煤炭每换装一次的损耗标准暂定为百分之一。
经过两次以上铁路或水路运输,其运输自然减量标准,仍按一次计算。
7.1.2乙方发现亏吨,应在 日内(自收到煤炭之日起计算)通知甲方(并将有关记录一并送达),逾期甲方可不再受理。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如有异议,应在 日内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派员前去处理,逾期即视为同意乙方意见。
公路运输亏吨计量以乙方实际过磅煤炭数量为依据。
铁路运输亏吨计量以铁路到站轨道衡计量为依据。
水路运输亏吨计量由合同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为依据。
7.2质量纠纷
7.2.1火车、汽车等运输方式交货
甲、乙双方以结算周期平均质量进行比对,如发热量热值偏差在± kcal/kg以内,则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检验结果结算,如偏差超出± kcal/kg,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对单批次煤炭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且该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偏差± kcal/kg以上,可在煤炭到厂后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复检应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承担。若复检结果相同,则复检提议方承担。
7.2.2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质量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验收、结算依据。
如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 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方由双方共同确认,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8.运输
8.1公路直达运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承运方。
8.2铁路直达运输,由甲方请车。
8.3海上运输
8.3.1由乙方指定承运单位的,乙方应在装船前 日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船舶到达装船港前 日通报甲方船期动态。
8.3.2由甲方指定承运单位的,甲方应在 日前向乙方提供装船计划,并在受载船舶到达接卸港前 日通知乙方船期动态。
8.3.3装、卸船时,甲、乙双方应同时派人现场监督,及时处理解决出现的问题。
9、结算与支付
结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按双方商定的 利率(年、月、日)贴息。
9.1到站交货
9.1.1甲、乙双方约定 (每周、每旬、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9.1.2乙方如对结算事宜有异议,需向甲方发出“结算异议通知”,经甲、乙双方核查确认后,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9.1.3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9.2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9.2.1甲、乙双方同意以每一船煤为一批次进行结算。双方按有效的水路货物运单及质量检验化验单(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所有结算单据传真件均有效,原件 个工作日内送达。
9.2.2结算周期自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开始计算。甲、乙双方在 个工作日内核对“结算单据”,如无异议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9.2.3乙方如对结算事宜有异议,需向甲方发出“结算异议通知”,经甲、乙双方核查确认后,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9.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开票结算时,乙方应在煤炭交收后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金额的 %支付相应煤款,待双方达成共识后,支付余款。
10、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运煤炭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甲方逾期交付超过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铁路运输流向制约、运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乙方采取拒接、拖延付款等方式致使甲方煤炭不能按时出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未能按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天数和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日 %交纳滞纳金。
10.4乙方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超过付款期限日仍未付款,甲方有权停止发运煤炭,停止执行。
11、不可抗力
11.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运输中断、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11.2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
12、争议解决
12.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因对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中止而引起的争议、纠纷,应在60天内协商解决。逾期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合同条款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13、保密义务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企业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利害关系人提供。
14、信息告知
甲、乙双方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对方。
15、其他约定事项
15.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的,提出的修改意见不予认可。
15.2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签字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15.3甲、乙双方确认的电子文件应视为有效合同。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留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法人签字(章): 法人签字(章):
日期: 日期:
销售合同 篇4
购方:(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一致同意,就_______桶装水的购销事项达成以下约定,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及价格
产品名称:
包装规格:
单位:
供货结算价格:
二、产品质量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桶装水生产标准,若产品质量不合格,如有异味,有杂质,有泄漏,标签破损,水桶破损等,甲方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在转仓库或送出途中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客诉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纠纷。
三、订货与送货
1、甲方根据本公司的需求情况及时通知乙方所需纯净水的数量和送货地点,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指定的送货地点24小时内送水 。
2、乙方在送水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同数量的空桶。
3、送货地点:
四、产品的验收
1、乙方应在订单中明确货物的收货人信息,至少应包括: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2、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应在___日内进行货物签收和验收。
3、甲方及其供应商有权要求指定的货物签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供查实身份,并要求其在签收时在货物签收单上签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其签收,并追究乙方逾期收货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可委托甲方的供应商直接向乙方发货,乙方在甲方供应商的货物签收单上签收,视同签收了甲方的货物。
5、乙方接收货物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若乙方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五、结算方式
水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桶____元。每月____号之前结清上月水款。甲方保证每月用水量____桶以上。
六、乙方首次提供:
甲方当月总货量50%个空桶给甲方作饮水周转使用。乙方实际提供给甲方使用的空桶数量以乙方所持送水卡上确认的“欠桶量”为准。
七、空桶回收
(1)乙方在回收空桶时,必须遵守甲方对于空桶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空桶质量,不得回收含有异味、明显老化、外观太脏、有破损的空桶。
(2)若乙方回收了上述质量不合格的空桶,甲方将不受理乙方的空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不合格空桶。
(3)乙方不得回收与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水桶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水桶。否则甲方将不受理。
八、转让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有权转让代理权,但转让前需经过甲方认准同意,且转让前需和甲方结算清所有账目,包括所缺少空桶、所欠货款等。转让合同需有甲方作为第三方出现,否则甲方不承认乙方的转让。
九、违约责任
若甲乙两方有一方违反以上约定,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
十、不可抗力
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需友好协商解决方案。
十一、争议的处理
若甲乙两方中任何乙方出现争议,都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十三、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属______桶装水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提为经国家部门质检确认后,并非甲方问题的,乙方或供货方,首先即时处理甲方客户问题与赔偿甲方一个月的进货月结金额作为补偿(以上月结金额为准)。
十四、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只饮用乙方所提供送到的桶装水,如甲方出现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近三个月内进货月结金额给乙方作为补偿,与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不尽事项,双方另作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华】销售合同4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