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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

时间:2024-10-21 15:41:4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孔乙己》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在这篇小说中, 以“我”的所见所闻所感为主线索,揭示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生活,他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沦落成为当时人们饭前茶后嘲笑的对象,从而深一层次的暴漏了当时的一些社会现状。当然,我在这篇小说中品味到的不仅仅是这种现状,还有更多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地方。我暂且从小说的三要素来分析这部作品。

  他是一个生活贫困,却自恃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在酒馆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说明了他的生活贫困,以致地位低下;“穿长衫”,他本人想说明自己的一种身份,一种特殊的身份,在他的观念里,自己不能和其他短衣帮的劳动人民同等,自己是读书人,似乎比他们还高一等。作品中的“排”出九文大钱,更显示出了他生活贫困却死要面子的迂腐。

  他是一个年龄挺高的人。我们暂且不去谈他的真实年龄,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青白脸色,有皱纹,有一部蓬乱花白的胡子。 没有直接对他的年龄进行描写,通过刻画他的外在人物形象来传达这种意思,惟妙惟肖。

  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穷困不堪的人。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可能是没有钱去买针线去补,也可能是不会补,没有这种本领,当然,也可能是他不屑于做这些自认为是女人该做的事情。

  他是一个很可爱并心地善良,可笑又可悲的幽默的读书人。满口之乎者也,说一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来炫耀自己,迷惑他人。讲“偷书”为“窃书”可笑至极,自欺欺人。在自己贫困潦倒时,拿出自己手里仅有的几个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在这样的处境下,能够拿出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一般人也是很难做到的。

  无论是怎样的性格和形象,都为作品主题的展现埋下了伏笔。在《孔乙己》中, 用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来表现孔乙己一个科举失败又以读书人自居的迂腐形象,巧妙的运用比照手法,语言准确精炼,生动幽默。

  环境主要可分为社会大背景和地方小环境以及人的世态炎凉,环境描写衬托了悲惨气氛。文章开篇交代故事开展的地理位置,鲁镇酒店的格局以及内部环境,咸亨酒店和里面的客人描述,其中语言运用巧妙,深刻生动,使得故事显得真是亲切,情节集中,从而更增加了故事的悲哀。在社会大背景下,封建韵味浓厚,观念深入人心,从而深刻写出了当时的人们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程度。总之,环境的描写凸显了封建的凶残和当时人们的悲哀,有种“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味道,有这样的环境,何苦不出现这样的悲剧呢?

  文章主要是分三个大的局部来交代的。首先,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环境,为下文介绍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做铺垫。其次,着重介绍孔乙己的肖像、社会地位、言行以及性格,孔乙己的读书经历说明了封建制度的罪恶,等级观念辅食了当时人们的心灵,实属可悲,作为整个故事的开端和开展环节。最后,写的是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的结局,从孔乙己最后一次喝酒以及当时的凄凉处境来看,他的死是必然的,使得故事到达了 ,以至结局。

  这部小说通过对孔乙己一生悲惨的描写,残酷的科举制度的罪恶,表现了群众的冷酷麻木,从而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朽。也说明了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从而更加深了作品的反封建意义。

  我对读书人产生那么一点点认识,是从一篇中学课文开始的,叫做《孔乙己》。孔乙己是鲁迅笔下一个绝对让人过目难忘的形象,作为一个读书人,他可以说衰到了极点。他没有固定工作,好似也没有固定收入,老是穿着一件长衫,那件长衫上有很多补丁。

  我比拟能理解他的这个做法,其实就像我今天来现场,穿的是平时不大爱穿的西装。这件西装也不是什么名牌,但是我觉得到一个严肃场所,出于对大家的尊重,应当穿一件比拟正式的衣服。孔乙己 的,他不在乎人家看不看得起他,他要穿上他的长衫。

  而孔乙己更可怜的是,他想看书,有时候也许是买不起,就拿别人的书看,别人说他偷书。他辩白说:这叫窃书,不能叫偷。别人不听,把他的腿给打断了。他还要告诉别人,不要取笑我。孔乙己是一个很穷的人,但买一碟茴香豆也要分给小孩子吃,教他们这个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看到这些,你会觉得,他是好可怜的一个人。

  随着阅历的增长,我觉得自己的内心离孔乙己好似越来越近,甚至对他产生一种由衷的尊敬。那个年代礼崩乐坏,他饥寒交迫的时候,没有去 ;他饥肠辘辘的时候,没有去偷烤红薯。他那个时候要偷的是几本书,他真的做错了什么吗?

  我不知道孔乙己这人在历史上是不是真的存在,但我知道有一个人一定存在,这个人就是《红楼梦》的 曹雪芹。如果我们能够穿越历史见到曹雪芹,我想曹雪芹的形象就跟孔乙己是一样的,他一定也是穿着都是补丁的长衫。曹雪芹身边很多的人一定觉得:他没什么本领,他一点都没有用。在那个时代,他不是一个畅销的作家,但他呕心沥血地要把自己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写下来。这就是那个时代读书人的命运。

  我不能穿越这个时代到那个时代,但我觉得他的错误是他生不逢时。我相信如果孔乙己活到今天,他能够告诉大家,你们知道中华的文化,有多么优雅,有多么精致吗?光茴香豆的“茴”字就有四种写法。我相信如果那样的孔乙己活到今天,他会被邀请去《百家讲坛》,也许他会比于丹更加风行一时,但是他不那么走运。

  就是那个不那么走运的孔乙己,今天我们应该把他当作一面镜子,来照照自己的内心。当今时代,因为知识的更新是那样的快,没有人会永远地站在知识的浪潮前面。我们心态也是这么起起伏伏。有时候,当你掌握了一些前沿的知识,别人对你非常尊敬,你这时候容易自我膨胀,最后变成一种傲慢来伤害别人。而有时候,你所醉心的学问并没有受到重视,人们也许不爱听你讲这些东西,这时候你的那种焦虑又会转化为自卑来伤害自己。

  做个读书人,做个热爱知识的人,你的尊严到底在哪里?我想,不是靠知识改变了命运,也不是靠知识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更不是靠读书写论文当上了教授。

  作为一个读书人,你可以没有大学的学历,但你需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所伴随的知识的意义,并且找到你伴随这种知识的内心快乐。这种快乐就好似你会去研究茴香豆的“茴”字究竟有几种写法,并且 给你身边的人,这件事比吃茴香豆本身更加让你觉得快乐。在这个时候,你才能够体会一个读书人的尊严所在。谢谢大家!最近 《超级演说家》里,有个人演讲的题目叫《读书人》,他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展开,他口中的孔乙己是一位毫无功利心的、生不逢时的可怜的读书人形象,这与我记忆中的孔乙己有很大的差距,于是我决定重读《孔乙己》。

  确实,正如《读书人》中的观点,孔乙己身上有着一种对知识的执着追求,穷得没有书可看,偷也要读书,对知识的研究也究根究底,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这种严谨的学术精神确实可贵;他还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教伙计茴字的四种写法,但热脸贴了冷 ;他自己穷,但他买来的茴香豆也会分给小孩子们吃,说明他很善良。种种表示,他是一个本质良善的读书人,但孔乙己的生活穷困潦倒,《读书人》把原因归结于他生不逢时,假假设孔乙己生活在现代,他依靠他的学识可能比于丹更风行一时。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只能姑且认为《读书人》选择性地提取了孔乙己身上的一些特质,想唤起大家不要怀着功利心去读书,传达读书的目的在于书本上的知识给我们带来的内心的充实与快乐。如果,我们重读《孔乙己》,了解孔乙己的全貌,我们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假假设孔乙己活在现代,以他的做事方式,他的境遇仍然不会得到改善。

  孔乙己是读书人,但没有考上秀才,在同样的科举考试制度下,他至少输给了其他的读书人。没考上秀才没有关系,至少我会读书识字,在那个时代里,读书识字的人很少,我依然可以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但他没有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好不容易别人给他介绍一份抄字的工作,他竟然干了几天就携带着笔墨纸砚偷跑了,估计他觉得抄字是没有前途的事情,从而也没有人再给他介绍工作了;他除了有点文化以外,其他什么都不会,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再加上,他固执的认为我是个读书人,怎么能干下等人干的事情,干体力活自然也不会去干。这样他根本就没有了经济,以至于他只好去偷,我想他应该不仅只是偷书,他也会去偷一些别的,不然他怎么生活。他自视甚高但又活得卑微,成天穿着那件象征着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手里有点闲钱,就去咸亨酒店喝一碗酒,或吃一碟茴香豆,他不顾周围人的嫌弃的眼光,也无论怎么不把他当回事儿,取笑他,羞辱他,他也毫不理会,只是有时候说到痛处了,他会胀红了脸回两句嘴,然后在别人的笑声中离开。你说一个人,一个读书人,不能自己养活自己,你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又能怎样,又不能当饭吃;你说我不世俗,我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可是你现在连做人的起码尊严都没有,谈什么追求和理想。固然,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有不少社会环境的因素,也有人性的自私自利,麻木不仁,但这些问题我们个人是无法改变的,只能在罅隙中求生存。考不上科举的人大有人在,独独孔乙己这类人把自己的日子混得不如丁举人家的一条狗。

  所以,要是孔乙己穿越到现代来,估计他虽不会被像丁举人这类人打死,但他始终是被人瞧不起的。现代社会中孔乙己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他们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四肢健全,头脑正常,但通病就是好高骛远、好吃懒做、不爱干净,而且还有抽烟、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生活没有个正形,他们大多数没有成家或者家庭破裂,成天浑浑噩噩的生活。偶尔有人同情他们,给他出个主意谋个生路,他会有一万个理由招呼你,怨天尤人,久而久之,同情他的人也没有了,而他,十几年如一日的老样儿,生活潦倒、孤独终老。

  孔乙己,可怜又可恨,鲁迅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就是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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